中国文学批评史第2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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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兴、观、群、怨:是孔子对诗歌的社会功能和艺术价值的高度概括。兴,是“引譬取类”,指诗的启迪、鼓舞、感染读者的艺术魅力而言。观,指诗歌反映现实、认识社会之功用。群,指诗能团结教育组织群众的社会功能。怨,一指对反仁义者之怨,二指讽刺不良政治之怨,三指君子无端遭受诽谤打击而爆发出的个人怨愤之情。
“兴观群怨”四者,“兴”与“怨”侧重于个体心灵感发的抒情功能,“观”与“群”侧重于群体审美时诗歌所表现出的社会教化功能。;;;;墨家之文学观
其一,重论辩:墨子论文注重论辩的逻辑性,以具体事例和浅显道理为据,由近及远,层层推论,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首开论辩之风,标志着诸子文体由语录体向论说文体转化。
其二,三表法:论文学,注重义法。认为言谈议论如无一定标准,是不可能明辨是非曲直的。提出“言必有三表(标志、标准)”:上本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中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以“三表”为论文的三个标准,即以古代文献为本,以百姓见闻为原,以国家人民之利为用;判断议论是非曲直,实际上也是文学批评的准则。
其三,非乐:在音乐艺术方面,墨家与儒家形成鲜明对立。
其四,兼爱:墨子主张兼爱互助,尚贤尚同,认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强调“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反映了原始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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