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3_T159-2019_低产老茶园改造技术规程_十堰市.docx
ICS65.020.20
DB4203
B31
湖北省十堰市地方标准
DB4203/T159—2019
低产老茶园改造技术规程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03/T159—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十堰市农业科学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十堰市果茶研究所、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山县农业农村局、竹山县茶叶产
业办公室、湖北圣水茶场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顿耀元、张彬才、黄进、丁葛、孙琦、王小丽、杜定超、孔瑜珊、王兴明、费
跃、袁爱荣、陈刚、李永章、陈敦桥、袁修华、何华梅、李巧秀、骆勇、王辉
本标准由十堰市果茶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技术疑问,可咨询十堰市果茶研究所,联系电话0719-8882086,邮箱
guochasuo@163.com;对本标准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十堰市果茶研究所,联系电话
0719-8882086,邮箱guochasuo@163.com.
I
DB4203/T159—2019
低产老茶园改造技术规程
1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产老茶园的术语和定义、低产老茶园的改造技术、改造后的茶园管理、档案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十堰市低产老茶园的改造。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10
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十)
NY/T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重修剪
4
30°以上的陡坡低产茶园,退茶还林;30°以下的茶园进行园地整理,略呈外高内低,园地台面基
1
DB4203/T159—2019
4.3
4.4
群体结构
移植归并,补植缺丛缺苗,改稀植茶园为合理密植茶园,改零乱散碎茶园为完整茶园。
树冠改造
4.4.1
重修剪
对象
重点改造树龄相对较小(20年~25年),但属于半衰老和未老先衰的茶树。
时间
春茶结束,夏茶萌发前进行。
周期
大宗茶茶园重修剪周期控制在10年为宜;量质并重茶园重修剪周期以6年为宜;名优茶生产为主茶
园重修剪周期控制在4年为宜。
方法
距地面40cm~50cm处剪去树冠上部1/3-1/2的枝条,剪口完整平滑,剪后疏枝清蓬。
4.4.2
台刈
凡进行台刈的老茶园,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剪除离地25cm~30cm以上部分,剪口平滑,不撕裂茎桩。剪后清兜疏枝,留下粗壮的3枝~4枝,
茶树重修剪或台刈后,对土壤有机质贫乏茶园,进行茶园深翻,距根基40cm处,行间土壤深耕40cm~
50cm,断根促发新根。对土层浅薄茶园,采取抽槽施肥,深50cm~60cm,宽40cm~50cm,表土与
底土分开放置,回填时表土在下,底土在上。
2
DB4203/T159—2019
每667m
2
施腐熟农家肥2000㎏、饼肥150㎏或商品有机肥1000kg,种植豆科绿肥。肥料使用按NY/T
496规定。
4.5.3
灌溉
施肥后灌足水分。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规定。
5
改造后茶园的管理
树冠培育
5.1
5.1.1
重修剪茶园
新梢长到30cm左右,基部5cm以上木质化时,在重剪高度上提高10cm~15cm进行一次定型修剪,
秋末可再进行一次轻修剪,第二年春季留养采摘。
5.1.2
台刈茶园
春茶前台刈茶园
当年春末离地40cm~45cm进行定型修剪,留壮枝培养骨干枝,夏秋离地40cm~45cm进行定型修
剪,第二年春季打顶采摘。
春茶后台刈茶园
当年夏秋离地40cm~45cm进行定型修剪,留壮枝培养骨干枝,秋末再进行一次轻修剪。
第二年春待新梢高度距地面50cm以上时,离地40cm~45cm进行第一次定型修剪。夏季在第一次
修剪基础上再提高10cm~15cm进行第二次定型修剪,秋季留养采摘,秋末再进行一次轻修剪。
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3次~4次除草。
病虫害防治
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