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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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SGDJL-5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卷首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2
第二章 评标办法 2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9
第五章 技术要求 98
卷首 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呈南北走向,南起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北至长沙县蟠龙路,全线沿万家丽路敷设,线路全长22.5km,设站18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工程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接触网供电,设计最高速度80km/h,在万家丽路与蟠龙路东北象限设置土桥车辆段。全线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为长善路和天际岭主变电所,5号线与1、2、3、4号线共享杜花路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其中:
第1标段(JL-1标段)从时代阳光大道站-万家丽广场站(不含)土建及轨道,共5个工区,工程投资估算约27.46亿元;
第2标段(JL-2标段)从万家丽广场站(含)-蟠龙路站及车辆段出入段线土建及轨道、车辆段轨道,共6个工区,工程投资估算约29.18亿元。
4、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5号线一期工程JL-1标段、JL-2标段范围内的(不包括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土建主体、附属结构、预设预埋管线、轨道工程和第三方监测、检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暂定55个月(施工准备期1个月+暂定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9、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 “综合评估法”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以独立法人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4、拟任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拟任总监代表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原因),以总监或总监代表的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已竣工的以往监理业绩。
5、本项目以往监理业绩为单项合同内同时包含盾构法施工区间和地下车站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监理项目。
以往监理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为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参与方至少有一家为省内企业;
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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