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实务1题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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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四 预算会计的一般原则 一、共同适用的一般原则 (一)客观性 (二)相关性 (三)统一性 (四)可比性 (五)一贯性原则 (六)及时性 (七)清晰性 二、单独适用的一般原则 (一)配比原则 (二)历史成本原则 (三)收付实现制原则 (四)权责发生制 (五)限制性原则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什么时候确认支出 支出实际发生 收入实际取得 支出的义务发生 收入的权利取得 任务五 预算会计规范 一、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构成的三个层次: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 会计规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财政部或财政部联合其他部门发布 二、预算会计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9年10月31 1994年3月22日公布1995年1月1日实施 三、预算会计行政法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997年6月25公布1998年1月1日实施 2013年12月18公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12年12月5公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012年2月7公布2013年4月1日实施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2年12月19公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四、预算会计规章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事业单位的行业会计制度 税收会计制度 国库会计制度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 一、国库集中收付的概念 亦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人民银行 国库单一账户 商业银行 财政零余额账户 为单位 商业银行 单位零余额账户 商业银行 预算外资金专户 为单位 商业银行 特设专户 各级政府 各级财政 授权 国库 国库单一账户 商业银行 财政零余额账户 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外资金专户 特设专户 特点:最大限度地取消了“银行存款”银行账户,设置了“零余额”银行账户。 (一)收入方式 三、传统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式—— 分级管理,逐级收支 财 政 国 库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财政专户 人民银行 税务机关 开户行 二级机关 开户行 二级机关 开户行 基层机构 开户行 基层机构 开户行 基层机构 开户行 非税收 税 收 (二)支付方式 二、传统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式—— 分级管理,逐级收支 财 政 国 库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财政专户 人民银行 支付令 (二)传统收付管理方式存在的弊病 1、财政资金收付环节多,分散管理,导致财政资金收付的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效率和效益不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不强(缺乏事前监督); 2、容易导致各单位滥设账户,隐瞒收入、随意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 3、为贪污、腐败留下土壤。 4、资金采用实拨方式,用款单位不按规定用途、用款计划使用资金,资金浪费严重。 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直接缴库 集中缴库 财 政 (一)收缴方式 国 库 国库存款 财政专户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 税务机关 纳税人 纳税人 汇缴 纳税人 (一)直接支付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财 政 (国库集中支付局) 国库存款 财政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 申请 支付令 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支付 通知 政府采购中心 供货方 供货方 申请采购 招标 供货 付款 结算 小贴士 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范围: 工资性支出 政府集中采购支出 工程项目 设备采购 专项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 大额财政性资金 申请 (二)授权支付 财 政 国库存款 单位零余额账户 (商业银行) 预算单位 授权 通知 提现 转账 对账结算 小贴士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性资金范围 未纳入工资统发的津贴、奖金 差旅费、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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