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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发布:2017-05-18约1.13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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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实现组织效率最大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 鼓励员工积极从事外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派驻主要指派往省外项目部驻点并从事监理工作,其中界定是否为派驻的 参照点为员工家庭所在地,即员工在广东省外工作,家庭所在地与派驻地 省份不同的计为省外派驻; 上述条款所指家庭所在地定义如下:未婚员工为父母家庭常住地址,已婚 员工为夫妻双方常住地址; 第二章 派驻对象和期限 公司所有员工均作为省外项目部派驻的后备人员,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派驻。 派驻期限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派驻省外项目部的期限一般为1-3年。省外派驻的员工结束派驻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再派往省外项目部,两年后重新作为省外派驻的后备人员。 第三章 暂缓派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暂缓派驻省外: 结婚登记不足半年者; 家中有重病老人需照顾者; 子女不满一周岁者; 其它特殊条件者; 第四章 派驻人员待遇 省外派驻人员除享受正常的工地补贴、误餐补贴外(补贴标准见下表),按照出勤情况额外发放派驻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地区 工地补贴标准 误餐补贴 备注 市区 市内各县 驻外省项目部 5元/半天 10元/半天 5元/半天 外省非派驻人员也执行该标准 注:原粤公监惠州[2008]20号文关于外省项目部公司派驻人员补贴标准取消。 对于表现出色、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派驻员工,在竞岗、竞聘、资格认证时,在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上将给予5-20分的加分。 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资格培训,在符合培训选派资格的人员中优先考虑派驻人员。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公司工会将组织慰问派驻员工家属的活动。 对于不服从公司派驻安排的,经公司讨论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之一: 年初薪酬调级不予考虑; 取消现有职务或职务补贴降档发放; 绩效系数降档处理; 年终考核评定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年终奖金评定等级为最低级; 第六章 派驻人员假期管理 省外派驻人员除了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正常假期外,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休假: 每年享受一次带薪疗养假,假期为5天(逢节假日不扣除),需一次性连续休完,且原则上不允许与其它假期同时休假,带薪疗养假期间回家探亲的,由公司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每三个月可回家探亲一次,每年累计探亲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四次,其中路途时间计入出勤天数,探亲往返路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第七章 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综合部。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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