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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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实现组织效率最大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
鼓励员工积极从事外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派驻主要指派往省外项目部驻点并从事监理工作,其中界定是否为派驻的
参照点为员工家庭所在地,即员工在广东省外工作,家庭所在地与派驻地
省份不同的计为省外派驻;
上述条款所指家庭所在地定义如下:未婚员工为父母家庭常住地址,已婚
员工为夫妻双方常住地址;
第二章 派驻对象和期限
公司所有员工均作为省外项目部派驻的后备人员,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派驻。
派驻期限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派驻省外项目部的期限一般为1-3年。省外派驻的员工结束派驻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再派往省外项目部,两年后重新作为省外派驻的后备人员。
第三章 暂缓派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暂缓派驻省外:
结婚登记不足半年者;
家中有重病老人需照顾者;
子女不满一周岁者;
其它特殊条件者;
第四章 派驻人员待遇
省外派驻人员除享受正常的工地补贴、误餐补贴外(补贴标准见下表),按照出勤情况额外发放派驻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地区 工地补贴标准 误餐补贴 备注 市区 市内各县 驻外省项目部 5元/半天 10元/半天 5元/半天 外省非派驻人员也执行该标准 注:原粤公监惠州[2008]20号文关于外省项目部公司派驻人员补贴标准取消。
对于表现出色、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派驻员工,在竞岗、竞聘、资格认证时,在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上将给予5-20分的加分。
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资格培训,在符合培训选派资格的人员中优先考虑派驻人员。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公司工会将组织慰问派驻员工家属的活动。
对于不服从公司派驻安排的,经公司讨论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之一:
年初薪酬调级不予考虑;
取消现有职务或职务补贴降档发放;
绩效系数降档处理;
年终考核评定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年终奖金评定等级为最低级;
第六章 派驻人员假期管理
省外派驻人员除了享受公司制度规定的正常假期外,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休假:
每年享受一次带薪疗养假,假期为5天(逢节假日不扣除),需一次性连续休完,且原则上不允许与其它假期同时休假,带薪疗养假期间回家探亲的,由公司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每三个月可回家探亲一次,每年累计探亲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四次,其中路途时间计入出勤天数,探亲往返路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第七章 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公诚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综合部。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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