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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整理版.doc

发布:2018-10-29约4.05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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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习人员管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实习人员的接收和管理。 第三条 接收实习人员范围 1.经校园招聘,并签订《实习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公司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培养的在校生; 3.经校企双向选择,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实习的在校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招聘,确定实习人员; 2.负责签订《实习协议》,并根据实习人员专业方向,确定实习单位、实习时间等; 3.负责与校方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对接; 4.其他。 第五条 安全监督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协调监管; 2.负责对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其他。 第六条 各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确定实习岗位、班制; 2.负责指定实习指导人员,做好与校方指导 3.负责实习人员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实习人员的劳动纪律等日常管理和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5.负责实习人员的考核及实习鉴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得安排实习人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实习; 7.不得安排实习人员独立上岗操作; 8.其他。 第七条 学校工作职责 1.学校作为实习管理的主体,是实习人员安全教育与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习人员贯彻落实各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负责组织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其他相关险种,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负责指定实习期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负责实习人员的实习管理和日常管理; 4.配合各单位做好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其他。 第三章 实习期限和待遇 第八条 实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第九条 公司为实习人员提供实习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实习津贴根据实习人员出勤情况计发,由各单位成本列支。 第十条 公司统一安排实习期间食宿和劳动保护用品,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自理。 第四章 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 实习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或介绍信、国家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含职业禁忌症等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实习人员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必须由指导老师持学校公函,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各单位予以相应安排;特殊情况,实习人员需向指导老师提出请假申请,由指导老师向各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单位可提交提前终止实习的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向实习人员所在学校发函予以通报并退回。 1.明显人岗不适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 4、其他不适合实习的情况。 第十四条 实习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对实习人员进行鉴定,并提出是否录用的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需办理终止实习手续、进行工作交接、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实习待遇;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的平稳、有序。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各单位所有。 第十七条 实习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各单位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实习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实习协议》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实习鉴定表 2.实习协议书 附件1 实习鉴定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籍 贯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学生 自我 鉴定 签 名: 日 期: 用工 单位 评价 意见 考核结果:?合格 ?不合格 指导老师: (盖章) 负 责 人: 日期: 人力 资源 部 意见 同意(不同意)签订《就业协议》。 (盖章) 日期: 附件2 实习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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