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教程.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介绍;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1年4月公布,2012年4月实施)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1年10月公布,2013年1月实施)
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2013年12月公布,2015年7月实施);GB 7718;GB7718;食品标签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与有关部门规章的关系;与GB 7718-2004相比的主要变化 ;修改了、增加、取消了部分定义;;;举例;基本要求;基本要求的主要变化;;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主要修改;;关于添加剂的标示;举例;4.4 推荐标示内容-新增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举例;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Health claims
should be substantiated;各国实施情况的分类;全球营养标签实施情况2007 VS 2014;美 国;美国营养标签新旧对比;美国营养标签改革新举措;其他国家;亚 洲;关于GB28050的适用范围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本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豁免标示的食品除外);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也可以按企业双方约定或合同要求标注或提供有关营养信息。
;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 预包装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何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头为“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中包括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值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3.4 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各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见附录A。
3.5 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见附录B,食品企业可根据食品的营养特性、包装面积的大小和形状等因素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格式。
3.6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交货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1+4”,需强制;
欲声称、先标出;
如强化、须标示;
用氢化、标反式。;所有预包装食品强制性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占NRV的百分比。当标示其它可选择标示的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强制标示:1+4;*;对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营养成分进行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须标示出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NRV的百分比。
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其他营养素不声称不强制,若声称,则强制。
如高钙奶,除1+4外,还需强制标示钙含量。
;*;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除4.1的要求外,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标准之间的配套关系:14880规定使用量;由于食品本底中营养素含量变化较大,因此在营养标签中对强化后的营养素含量强制要求标示。
;食品配料中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中国居民的反式脂肪酸摄入较低,尚不足以构成健康危害,但为了防止今后企业过度使用氢化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增加的要求。;;除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外的其他营养素(标准表1所涵盖的);
营养声称(含量声称、比较声称);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平方厘米(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免除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则需按照本标准要求执行。; 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NRV,以下简称“营养素参考值”)是食品营养标签上比较食品营养素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附录B:营养标签的推荐格式;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nutrition information;营养成分表;*;包装的总面积小于100cm2的食品,如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允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