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讲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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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 2013年1月 前 言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条例,结合冀北电网安全生产实际,在总结原工作票管理及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确保安全措施和风险分析与控制全面、到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气工作票(以下简称“工作票”)制度是《安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考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进行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实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抢修单等共有15种,包括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变电、线路)、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线路)、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变电站第一种总工作票、变电站第一种分工作票、变电班组作业票、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见附件) 第二章 管理规定 在电气设备上及其相关场所工作,填用的工 作票有下列15种: ⑴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⑵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⑶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⑷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⑹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7)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票 第二章 管理规定 (8)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 (9)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 (10)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11)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12)变电站第一种总工作票 (13)变电站第一种分工作票 (14)变电班组工作票 (15)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六条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要明确分管生产领导为工作票管理的负责人。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工作票制度执行,安全监督体系负责工作票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的监督、考核。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七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安全责任 第二章 管理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责任: 1) 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 的设备情况、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熟悉《安规》的人员。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还应具有带电作业 资格及带电作业实践工作经验。 第二章 管理规定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变电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在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线路工作负责人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第二章 管理规定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职责 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第二章 管理规定 4)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 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 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三)工作许可人基本条件 1.变电工作许可人应是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经批准的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第二章 管理规定 变电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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