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项税抵扣指引学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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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1、16年5月以前的费用必须在本月(5月)报销完毕 ,6月开始不得报销本年5月1日以前的费用 。 2、为确保双流合一(服务或货物流与发票流),所 有合同必须由市公司签署,请县市公司相关部门按要 求执行,省公司综合部、会计部注意复核。 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市公司认证后,发票联随凭证 传递省公司,抵扣联装订成册留存市公司备查。 问题答疑 此处营业费用进项税抵扣规则中列举的都视同取已得合法票据 * 不含税收入3万相当于含税收入3.09万 * * * * * * * * * * 三:部分抵扣事项账务处理 进项税部分抵扣即在单证业务类型勾选“无法区分” 这里的无法区分指的是的确无法区分专门用于应税还是免税险种的事宜,在这种情况下账务处理如下: 借:费用科目【不含税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计算转出进项税额【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价税合计】 例如办公室采购的一批办公用品,共计1170元,税款1170/(1+17%)*17%=170元 借:业管费-公杂费 1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计算转出进项税额170 贷:银行存款等 1170 营业费用抵扣原则 佣金手续费抵扣 4 营改增进项税抵扣指引 * 一:佣金 根据安徽省国税局暂行相关要求: 公司对代办佣金收入不论是否超过现行增值税起征 点的一般个人代理人,保险业要单独编制清单,为 个人代理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票, 不得用于公司进项税抵扣。 属于个体工商户的营销员月收入超过现行起征点(含税30900元以上)可以由公司代开专票,用于 进项税抵扣。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二:手续费 对于代理机构手续费支出,各分公司在与代理机构进行结算时,应先区分4月30日之前和5月1日之后业务,对于4月30日之前的手续费不论应税保费和免税保费取得普票专票均可,不得用以抵扣。对于5月1日以后的应区分应税保费和免税保费对应的手续费 要求代理机构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代理应税保费手续费进项税可全额抵扣,代理免税保费手续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三:营销员收入增值税和个税计算 在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沟通后,参照总公司营销员纳税指 引,我公司计算相关税款如下: 1、增值税及附加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三:营销员收入增值税和个税计算 计算方法 月不含税佣金收入=月含税佣金收入/(1+3%) (1)月不含税佣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及附加。 (2)月不含税佣金收入大于3万元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应交增值税=月不含税佣金收入×3%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7%(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 率7%为例)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规定,因享受免税优惠,应交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如有)为零。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三:营销员收入增值税和个税计算 计算方法 (3)月不含税佣金收入大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 应交增值税=月不含税佣金收入×3%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7%(以城市维护建设 税税率7%为例)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2% 应交水利建设基金(如有),按当地要求计算缴纳。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三:营销员收入增值税和个税计算 2、个人所得税 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按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计算,展业 成本按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的40%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展业成本-实 际缴纳的附加税费-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月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3%) 展业成本=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40% 佣金手续费抵扣 * 三:营销员收入增值税和个税计算 2、个人所得税 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按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计算,展业 成本按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的40%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展业成本-实 际缴纳的附加税费-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月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3%) 展业成本=月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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