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结构图详解.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31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
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
抽象行为:《立法法》等
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单行法零散规定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争议范围《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非诉执行若干单行法的零散规定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新修)
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程序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
行政法知识图表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
专题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1)
基本原则具体内涵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者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未授权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相同的情况相同处理,相近情况相似处理;
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与行为无关的因素都不予考虑;
符合比例原则——行政活动手段和目的要相互匹配,手段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如果有多种手段,要采取对当事人利益损害最小的程序正当行政公开——公民有权知道政府行为,具体体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众参与——公民有权让政府知道公民的想法,有权在重大事项当中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听证制度等;
公务回避——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高效便民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诚实守信行政信息真实;
保护信赖利益——行政活动作出后不得随意撤销,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一定要取消,要赔偿,补偿,采取补救措施权责统一“权”行政效能——行政行为应当有效,能达到预定的目的,如果遇到障碍,行政机关可以运用法律赋予其得法律手段,排除障碍;
“责”行政责任——有权利就有责任
专题二:行政主体 (三大核心概念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赔偿责任)
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
★★★★行政主体资格(表-2)
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只拥有不行使)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判断关键)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类型(图-3)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国务院
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主体资格)
(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主体资格)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相当于下一级政府,准政府:
地区行政公署——是省级政府派出;
区公所——县级政府;
街道办——区政府或县级市政府;都有行政主体资格
被授权的派出机构:
派出所——可以警告,罚款500元以下;
工商所——查处个体户和集贸市场摊位的违反行为,且不能吊销营业执照,不能管企业,企业和吊销营业执照由工商局管;
税务所——罚款2000元以下
被授权的内设机构: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比如交警,消防,出入境管理机构,都有行政主体资格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
(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附:国务院机构列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类型(共110)名称说明组成部门
(27)1、外交部;2、国防部;3、发改委;4、教育部;5、科技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国家民委;8、公安部;9、国家安全部;10、监察部;11、民政部;12、司法部;13、财政部;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国土资源部;16、环保部;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交通运输部;19、铁道部;20、水利部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