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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学..doc

发布:2017-01-04约5.4万字共10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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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学 12级法医贾晓婧 绪论 一、法医临床学的概念( 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 是法医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它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来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应用医学学科,以期为法律的执行和制定提供科学证据。 二、法医临床学的基本工作方法 1、活体检验(identification of living body) ①非致死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检验凶杀、斗殴及其他意外事故中受伤的被害人、身上有损伤的凶犯及自杀未死者。 ②人生理状态方面的鉴定 包括年龄和性别的判定、精神状态和智能的判定、是否具备正常妊娠和分娩的能力、亲子鉴定、判定有无责任能力等。 ③人病理状态方面的鉴定 包括有无生理发育异常或障碍如先天性痴呆、疾病等、判定患有何种疾病及程度、性器官发育异常和性功能障碍的判定、有无吸毒、病理性醉酒或其它药物滥用等。 ④其他方面的鉴定: 如诈(造作)病(伤)鉴定、医疗纠纷鉴定、伤病关系(因果关系)鉴定、涉及人身损害保险的鉴定等。 2、文证审查 (document examination) 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文字资料均称为文证。如与案件有关的调查笔录、现场勘查记录、活体检验记录、医疗情况记录、鉴定书、各种证明书等。对文证进行审查研究,提出见解,答复所提出的问题,称为文证审查。 3、现场勘查 (investigation at the scene) 现场是指犯罪或发生事故的场所。法医工作者在刑侦人员的主持下赶赴现场进行进行检查,借以发现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的过程称为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对于判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和揭露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4、物证检验( identification of material evidence) 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及痕迹均称为物证。这里主要指与法医临床学鉴定有关的物证检验,例如致伤物及衣着的检验及认定。 三、法医临床学研究的对象、研究的内容、研究的方法与手段 法医临床学研究的对象是活体。 研究的内容是人从出生到死亡之前的时间内,所有涉及和要解决的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内容: 1、损伤方面:包括损伤的确定、损伤的类型、损伤的程度、损伤形成的机制、损伤形成的时间、损伤形成的方式、致伤物的推断与认定、损伤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及后果、损伤所致人体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损伤后医疗终结的问题、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等。 2、生理状态方面: 包括年龄和性别的判定、精神状态和智能的判定、是否具备正常妊娠和分娩的能力、亲子鉴定、判定有无责任能力等。 3、病理状态方面: 包括有无生理发育异常或障碍如先天性痴呆、疾病等、判定患有何种疾病及程度、性器官发育异常和性功能障碍的判定、有无吸毒、病理性醉酒或其它药物滥用等。 4、其它方面:是否诈(造作)病、诈(造作)伤、有关医疗纠纷的鉴定、伤病关系(因果关系)鉴定、涉及人身损害保险鉴定等。 法医临床学研究的方法及手段就是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对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被检人进行检查诊断,就鉴定事项进行讨论分析,并作出鉴定意见。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以及法律的执行和制定提供科学证据。 四、法医临床学的任务(作用) 1、为刑事案件提供科学证据 法医临床学对损伤程度的鉴定意见为司法机关提供是否犯罪和量刑轻重的依据。 2、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证据 法医临床学通过对损伤的部位和形态特征的检查和分析,来推断损伤的类型,推断和认定致伤物,推断损伤形成的方式,为刑侦机关提供侦查破案的依据。 3、为民事纠纷的处理提供证据 法医临床学通过对伤者的损伤类型、损伤程度及后果作出的鉴定意见,司法机关依据鉴定意见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经济赔偿,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证据 随着人民文化素质及医学知识的提高,人们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患之间就疾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及护理等环节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通过法医临床学鉴定弄清事实,辩明是非,使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保护医务人员合法行医的权利。 5、研究和参与有关法规的制定 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司法制度正在改革,法医临床学工作者参与涉及到人身损害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对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 五、法医临床学鉴定(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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