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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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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浙勤评报字[2005]第 103号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 法,对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需要而涉及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 限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资产评估 准则计划和实施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 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 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资产在 2005年 8月 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 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但本评估结果不应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未来可实现价格的保 证,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和资产占有单位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单位和资产占有单位均为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益鹏公司” ),系中外合资企业。按注册号为企合浙台总字第浙 00183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益鹏公司住所为浙江省温岭市太平镇万昌路,注 册资金贰仟捌佰贰拾万美元,经营期限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九日至二零四四年十二 月八日,法定代表人陈筱根。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摩摩托车发动机配件。 益鹏公司成立于 1994年 12月 9日,由浙江摩托车厂(现为钱江集团有限公司) 和新加坡益鹏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后来经过多次股权变更,截止评估基准 日,益鹏公司股东已变更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加坡益鹏投资有限公 司,其中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11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新 加坡益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70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益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 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二、评估目的 因益鹏公司股东——新加坡益鹏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拥有的益鹏公司的股 权,为此益鹏公司委托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益鹏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 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委评净资产的现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的资产范围和对象 为本次股权转让,企业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益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 财务审计,故本次评估在前述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 根据益鹏公司提供的截止 2005年 8月 31日业经会计师审计确定的会计资料反 映,委托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 397,067,851.11 元,负债合计为 146,553,208.33 元,净资产为 250,514,642.78 元。资产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建筑物 类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流动负债。 四、评估基准日 为使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期接近,确定以 2005 年 8 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并在评估评估业务约定书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过程中所选用的各种作价标准、依据均为在该日有效的标准、依据。 五、评估原则及假设 1、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独立操作,不受被评资产 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 本次评估同时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及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贡献 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性原则。 2、评估假设 (1) 交易假设,即假定待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 (2) 公开市场假设,即假设资产拟进入的市场为一个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即公开市场,资产在公开市场上实现的交换价值隐含着市场对该资产在当时条件下 有效使用的社会认同。 (3) 持续使用假设,即假定资产将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 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六、评估依据 (一) 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 1991年 11月 16日 91号令发布的《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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