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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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具体实施专业
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全日制
非全日制 拟接收硕博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人
招生人数 连读人数
数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1 1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4 2
0812Z1 保密科学与技术 2
0812Z2 智能信息与通信系统 6 1 4
083500 软件工程 4 1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 1
0707Z3 海洋探测技术 12 2 4
合计 33 3 13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及复试安排
1、复试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业
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
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需准备 10 分钟左
右的 PPT 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
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
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
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
1
核。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业务考
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3 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7 年 4 月 23 日(星期日)上午 8:30。
复试地点:崂山校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北楼 A423
四、录取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 )×30%+复试成绩×70%。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情况,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请我院复议,并
将复议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联系人:马老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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