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买卖合同的基本结构与价格体系详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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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买卖合同的基本结构与价格体系 二.铜精矿买卖合同的基本结构与 价格体系 铜精矿的国际买卖通常有以下几种合同形式: 按合同期限分: 通常有长期合同:3年以上至常青 短期合同:1-3年,较常见的为1年期 现货合同:以当时的现货价格临时订立 的合同 按供应商企业性质分: 矿山合同:卖方为矿山 贸易商合同:卖方为贸易商 按定价方式分: 框架合同:大部分条款固定,只留加工费等与价格相关 的极少量的条款由买卖双方按约定周期另行 洽谈,常见的为一年谈一次,即年度谈判。 固定加工费合同:a.用确定的TC/RC固定加工费。 b.用XX美元/吨固定加工费。 系数合同:按铜价的百分比计算加工费(如20%、25% 等)。 矿山主流合同通常采用长期合同,且为框架合同,其他合同形式多为贸易商采用。贸易商也采用长期框架合同,这种合同大约出现在十年前,最初是为了满足没有矿山合同或矿山合同很少的中国买方在特定情况下的需求而出现的,现在已被中国冶炼企业普遍采用。但由于贸易商长期合同的加工费完全受现货市场左右,年度数量、品质、装期和回收率等原本固定的条款都会因买卖双方对加工费条件预期和期望不同而大幅度波动。因此,贸易商框架合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期合同。贸易商3年期以上的固定加工费合同和系数合同可以视为长期合同,但此类合同近几年在加工费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已经不多见。 本文主要介绍矿山长期框架合同(以下简称矿山合同)的情况。 矿山合同的价格体系通常由以下因素(条款)构成: 1.计价金属(payable metal):通常为铜、金、银。 2.适用价格(reference price,也叫参考价格,基础价格)。 3.计价期(quotational period,简称(QP),也叫作价期。 4.支付率(payable rate)或合同回收率(contractual recovery rate)。 5、加工费,通常由以下内容组成: 铜的粗炼费(处理费)——TC (Treatment charge) 铜、金、银的精炼费——RC(Refining charge) 价格分享——PP(Price participation) 6.杂质扣减(补偿)(Deductions for impurities),即杂质罚款(Penalty) 另外还有支付条件(Payment,支付日期不 同则利息负担不同)和卸率(Discharging rate) 等。 由此知道,铜精矿的买卖价格是由一个复杂的价格体系构成的,人们通常只关注铜的 TC/RC 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是无法对一个具体合同的价格优劣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的。 以下,按照一般合同较常见的条款顺序对铜精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一个大致的介绍。 (一)合同当事人——卖方与买方(Seller Buyer) 写明卖方和买方的公司全称,法定地址等内容,有的合同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也并入此条款。 (二)合同期限(Duration) 矿山合同期限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通常是三年至五年,有些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前的某一个时间如果买卖双方都没有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延长的意愿,则该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一年或若干年,依次滚动,永远有效,即所谓的常青合同。 矿山合同通常有放假(Holiday)的内容, 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者在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期限内,就合同有效期内的某一个合同年度的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中断履行该年度各自的合同义务。 相反,有的合同规定不得放假(Holiday),当买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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