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录用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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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中心
人员录用作业指导书
版本:1.0
版本历史:
版本号 日期 类型 说明 1.0 2009年5月 *本流程使用时如遇链接请按CTRL后用鼠标点击,完成查看链接内容后按ALT+“←”方向键回到前一部份。
制度管理信息表 制度基本信息项 制度名称 《汽车金融中心人员录用作业指导书》(1.0版,2009年) 条线 人力资源 现行版本 1.0版,2009年 现行版本印发日期 2009年5月 上次版本 / 上次版本版本号 / 上次印发日期 / 发文部室 办公室 拟稿人 谢永玲 密级 普通件 签发人 樊党生 本次版本有效截止日期 2011年12月31日 修订信息 (对制度进行修订时填写) 修订要点 1、 2、 3、 4、 5、 备注
目 录
一、 职能部室 、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 4
二、总部人员录用流程 4
三、分部人员录用流程 6
四、附则 8
五、工具包 8
职能部室 、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
职责部室
办公室为本中心负责人员录用管理的职能部室。
适用范围
适用类型
劳动合同制员工
派遣制员工
返聘顾问
实习生
适用岗位
总部各部室岗位
分部负责人岗位
分部车贷调查岗位
分部内勤岗位
其他岗位
原则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录用任何人员。
二、总部人员录用流程
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员工
新员工持分行人力资源部调令到总部办公室报到,并根据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岗的要求填写《人员履历表》(见工具1)后交人力资源管理岗;
办公室人力资源岗根据分行调令所安排的岗位电话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岗位开出《岗位支持通知单》(见工具2)至相关岗位支持单位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向新员工简单介绍环境,认识同仁;在一个工作日内明确带教老师并通知办公室和带教老师,岗位支持单位按照岗位支持通知要求提供相关岗位支持;
办公室根据履历表信息登记《汽车中心人员花名册》(见工具3),按照《汽车金融中心上岗资格管理作业指导书》要求与带教老师沟通并明确《上岗培训计划》,并将计划邮件通知带教老师和员工;
带教老师负责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带教、协助岗位支持的到位;
办公室按照《汽车金融中心上岗资格管理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实施上岗培训计划及考试,根据上岗资格取得情况办理后续手续:
取得上岗资格:办公室人力资源岗开出《上岗通知书》(见工具4),经办公室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将《上岗通知书》交用人单位负责人签收,用人单位安排上岗;
未取得上岗资格:第一次未取得上岗资格的,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星期)并给予复试机会1次,复试仍未通过的,不予上岗,并按分行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办公室在《汽车金融中心人员花名册》上登记员工上岗时间,并将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收的《上岗通知书》扫描存档。
返聘顾问和实习生
按照总部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员工录用流程执行。
三、分部人员录用流程
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员工
分部劳动合同制及派遣制员工的录用流程基本同总部员工,但:
在带教老师安排环节:除上海分部外,带教老师由总部相关条线负责人安排;
在安排上岗环节:取得上岗资格后,由分部负责人按照总部通知安排上岗并签收《上岗通知书》并传真(异地分部)回总部。
返聘顾问和实习生:按照分部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员工录用流程执行,同时,总部办公室人力资源岗在录用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汽车金融中心人员异地城市返聘顾问与实习生录用情况报备表》(见工具5)并报送分行人力资源部。
四、附则
本作业指导书由总部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补充与修订。
本作业指导书根据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如与上海分行有关管理办法冲突,按上海分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工具包
工具1:人员履历表
工具2:岗位支持通知单
工具3:汽融人员花名册
工具4:上岗通知书
工具5:汽融异地城市返聘顾问与实习生录用情况报备表
汽车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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