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学第三章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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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
知识点8 购买力平价理论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在一特定时间内,两国货币的比价即汇率是由两国的相对物价水平变化决定的。更直接的表述就是,外汇汇率是由两国物价水平之比决定的。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基本思想是,人们之所以需要某一种货币,是因为它具有购买力。当一国向国外提供自己的货币时,外国居民取得了这一国家的货币,同时也就拥有了对该国商品及劳务的购买权利,也就拥有了对该国国内的购买力,所以货币的转移体现的是购买力的转移。一种货币的价值是由其所能够购买到的商品与服务的数量来决定的,因此两种货币的比价——汇率,就应该由它们分别所代表的购买力来决定。
1802年,英国经济学家桑顿(Henry Thornton,1760—1815)最早提出购买力平价思想后来这一观点又成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的古典经济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古斯塔夫·卡塞尔(Gustav Cassel,1866—1945)加以充实和完善。卡塞尔在1916—1926年发表了多篇(部)关于购买力平价理论的著作,在1922年出版的《1914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Money and Foreign Exchange after 1914)一书中对购买力平价理论作了详细论述,区分了购买力平价的绝对形式和相对形式,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国际收支失衡时的回归金本位制度的均衡汇率进行了验证。
尽管一直以来对于购买力平价的普遍性还存在着种种质疑,但这一理论却揭示了影响汇率运动的重要因素,是我们理解长期汇率水平的基础。
一价定律
购买力平价理论最简单的模型就是一价定律(law of one price,LOOP)。一价定律揭示了商品价格和汇率之间的基本关系。
例如,若美元和人民币间汇率是6.89人民币/1美元,那么一件在美国的售价为100美元的棉衣在中国售价就是689元人民币,而在中国出售的棉衣的美元价格就是100美元,和在美国出售的价格一如果汇率变成7.00人民币/1美元,通过外汇市场就可以把100美元兑换成700人民币,若在美国售价是100美元的棉衣在中国的价格还是689元人民币,那么美国的进口商和中国的出口商就会在中国购买棉衣运到美国出售,这将导致中国棉衣价格的上升和美国棉衣价格的下降,直到两地价格相等为止。相反,如果汇率变成6.70人民币/1美元,这一过程仍然会发生,只不过方向相反。
若以表示商品i在中国的售价,表示商品i在美国的售价,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汇率为E¥/$,根据一价定律,则有:
=E¥/$×(3—1)
也就是说,在完全理想的情况下,同样的商品以同一货币表示的价格相同。写成一般形式为:
=E×(3—2)
其中,表示在a国商品i的售价;表示在b国商品i的售价;E为两国的汇率(b国货币为单位货币)。式(3—2)意味着两国的汇率就是两国商品价格之比,即
E= (3—3)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两种形式
购买力平价理论就是建立在一价定律的基础上,分析两个国家货币汇率与商品价格关系的汇率理论。
该理论假设:国际间的贸易必须完全自由;所有的商品价格均呈同幅度的变动;物价为影响汇率的唯一因素;影响购买力的因素只有货币数量。
在这些假定条件下,该理论认为某国人之所以需要外国货币或外国人之所以需要这个国家的货币,是因为这两种货币在各发行国对商品和劳务均具有购买力,两国的汇率等于两国价格水平之比,即两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之比;汇率的变化是货币购买力变化的结果,当某种货币国内购买力下降,也就是国内价格水平上升,则会引起该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等比例贬值,相反则升值。
绝对购买力平价(absolute purchasing power parity)和相对购买力平价(relative purchasing power parity)是该理论的两种表现形式。绝对购买力平价解释了汇率的决定基础,相对购买力平价解释了汇率的变动规律,两者是购买力平价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
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的主要内容
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是卡塞尔在创立这一理论初期提出的,他认为,两国货币的汇率等于两国价格水平之比。一国的价格水平,即一个基准商品和劳务篮子的价格,反映了该国货币的国内购买力,即一种货币的价值及对这种货币的需求,是由单位货币在发行国所能买到的商品和劳务量决定的。若以E表示直接标价法下两国货币的汇率,P和P*分别表示本国和外国的一般物价的绝对水平,则
E=(3—4)
式(3—4)说明了在某一时点上汇率决定的主要因素是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
例如,中国一般物价水平为65元人民币,而在美国为10美元,则根据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两国之间的汇率为65元人民币/10美元=6.5。如果美国的一般物价水平相对中国上升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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