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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QP-09A1品质控制程序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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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TZ-QP-09 版 本 号: A1 页 数: 第1页,共8页 生效日期: 2014-09-01 编 制: 马勤红 日 期: 2015-05-05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修订记录 版本号 修改内容摘要 生效日期 修订人 A0 初步发行 2014.09.01 马勤红 A1 修改IPQC巡检频率 2015.05.05 马勤红 会签 部门 □业务部 □研发部 □采购部 □品管部 签名 部门 □生产部 □人事行政部 □财务部 □仓储部 签名 1、目的 对供应商和外协加工厂商提供的物料和半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物料和半成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制造过程在质量的管控下进行,对制造过程中的品质持续的改进,减少制造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发生,从而减少品质成本和保证成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来料、制程、成品的品质管控。 3、定义 3.1 MRB:物料评审会议(由采购部、研发部、品管部、生产部等负责人参与,必要时需要有财务部、业务部参与。) 3.2 免检物料受检验设备限制技术限制而无法进行检测,只需供应商提供相应材质品质证明验报告即可.1 品管部:负责对来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异常的跟进处理。 4.2仓储部:负责来料的初步验收、送检办理合格产品的入库办理不合格品的退货.3采购部:负责第一时间获取供应商来料的品质状况,主导评审,跟踪良品的补货进度。 4.4生产部:负责参与物料的评审,根据不合格品的影响范围、程度进行对物料的安排调整;负责制程和产品的自检、首件的制作送检以及成品的送检。 4.5研发部:负责供应商物料承认书的验证和承认;负责参与物料的评审,在技术角度对不合格物料进行评估。 5、程序细则 5.1来料的检验 仓库初步确认来料无误后将来料暂收,放于待检区。从ERP系统中打印出《收货送检单》交IQC检验,如果物料急用,需在《收货送检单》上盖“加急”字样的章,作为标识。IQC对“加急”物料进行优先检验。IQC按照相应“检验规范”的指引,以物料承认书、样品、BOM和图纸为依据,对物料的各检验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和初步判定。将检验过程和结果随时记录于《IQC检验报告》。 5.1.2 库存物料的重检 仓储部应按照附件“电子料、PCBA、成品储存期限表”每月定期统计库存超过表中要求期限的物料,安排过期物料进行重新送检。 5.1.3 外发加工物料的确认 为保证外发加工的物料没有发错,对外发加工的物料在外发前,生产部和仓储部应送检经IQC进行确认。IQC依据BOM表对每款物料的规格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才能外发供应商加工。 5.1.4“免检”物料 见附件“免检物料清单”,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免检物料,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在来料前提供材质证明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报告。 5.1.5来料异常的处理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进料检验中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处理。 5.1.6检验状态的标识 检验合格的物料,IQC按《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在外箱物料标签旁边位置贴上绿色的“合格标签”或盖上蓝色的“IQC PASS” 印章。检验不合格的物料, MRB评审结果为退货、加工或挑选的,IQC按《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在外箱物料标签旁边位置贴红色“不合格标签”,MRB评审结果为特采或挑选的,贴黄色“特采标签”。 5.1.7来料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紧急,来料来不及检验或测试而需放行时,在可追回的情况下由生产部填写《MRB评审记录表》注明紧急放行的原因申请紧急放行,并附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交品管主管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紧急放行。在物料未发放前IQC应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处理。 5.1.8来料检验的周期 IQC对加急物料或紧急放行的物料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一般来料按附件“来料检验周期表”制定的检验时间为准。为了不影响生产和IQC的工作效率,异常物料和来料无承认书、样品的IQC及时知会采购部和研发部,知会后超过8小时没有处理确认的,IQC直接判退货处理。 5.2制程的检验 5.2.1首件检验 对每款产品,每条拉线在正式生产前,各拉长填写《首件确认表》表头后,及时通知IPQC、PIE工程师到生产现场,以成品测试标准、BOM表、图纸、SOP为依据共同确认首件。IPQC将检验记录随时填写于《首件确认表》,及时提出并更正不良项,将不良项记录于《IPQC巡检报表》,后续巡检时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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