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六节修船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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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学校 杨界 第六节 修船管理 主讲 杨界 一、修船的种类和原则(一)修船的种类船舶在运营中需要修理的原因:①船舶在运营过程产生的损耗自然损耗(包括船体结构腐蚀损耗和轮机性能下降)外来损耗(例如船舶搁浅、触礁和碰撞等)。②新技术的发展和新的国际公约生效,迫使船东必须对船舶进行改装使得船舶能够通过船检。③船舶运营中的例行检查、检验。 根据船舶修理的原因,船舶修理分自主修理和被动修理。船东自主修理:船东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改装修理船舶和船舶定期检修。其他原因导致必须修理的情况可以称为被动修理。根据修理工程承担对象,分为“船员自修”和“厂修”。船员自修是船员应尽的基本职责之一 船员保养自修分为不停航自修、停航自修和厂修时的自修。①不停航自修:船员在航行期间内进行的自修保养工作。②停航自修:有计划安排或停泊期间的船员自修工作。主要以主机的检修为主,并进行其他不停航时无法进行的工程。停航自修以船员为主,必要时由航修站或船厂协助进行。③厂修时的自修:船员在船舶厂修期间尽可能多地完成一些厂修范围的工程。船舶进厂时,船员的主要职责是积极配合厂修做好监修工作。 原交通部曾经根据使用的时间和磨损的程度,厂修分为航修、小修和检修三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规定,厂修分为坞修、小修、中修和大修。 1.按原交通部规定(1)航修船舶营运中发生局部过度磨损或一般性事故,影响航行安全而船员难以自行修复,必须由船厂或航修站修理的工程。 (2)小修营运期中的船舶按规定周期结合定期检验而进行的短期计划性修理。目的是消除在使用中产生的过度磨耗和腐蚀,保证到下次修理期内的安全运转。一般以原样修复为主。小修间隔期,客货船为12个月,远洋货船为12~18个月。如船舶技术状况良好不需修理时,经验船师检验认可后,可以延期6个月,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检修按规定周期每隔2~3次小修进行的厂修工程。它结合定期检验对船体、主辅机及其他设备进行较全面检查,修复小修时不能解决的较大缺陷,消除检测证书上重要保留条款,保持船舶强度和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转条件。事故修理:船舶在营运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台风、龙卷风)的因素或意外(船舶碰撞,触礁所造成)的海损事故后的修理。修理情况要根据船舶损坏程度和船检部门提出的修理意见和要求进行临时性修理,以取得适航证书。 2.按航运企业的规定(1)航修航修属临时性修理,不编计划。主要是为解决营运中发生的局部故障,影响航行安全,而船员又不能自修的工程,可由船厂、航修队等利用船舶在港期间进行,不影响船舶营运。(2)计划修理一般为5年一个周期,5年中一次特检和一次计划修理。在两次计划修期之间有一次坞修。 (3)事故修理船舶发生事故后,应根据船舶损坏情况和检验部门提出的修理范围和要求进行。厂修可分为计划修理和临时修理。计划修理多结合船舶的各种检验有计划、周期地进行,包括坞修、小修和检修。临时修理:由于意外事情而进行的非计划修理,包括航修和事故修理。 (二)修船的原则①船舶修理应以恢复机械、设备的原有性能为目的。②船舶的使用年限是修船的重要依据对于船龄较小的船舶,修理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原设计性能;对于大龄船舶,修理时要保证安全营运和使用年限;对于老龄船舶只进行维持性修理,同时采取适当减载和限制功率的措施以保证强度和安全运输的要求。 ③远洋船舶应按入级标准进行修理,如为达到原入级要求而修理范围过大,经济论证又不合算时,应按改变入级航区或改为沿海使用的要求进行修理④保证修船的质量。修理的项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应满足验船规范、修理标准、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规定。⑤缩短修船时间,降低修船费用。⑥修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修理并重的原则,切实保持船舶良好的技术状况。 二、修船的组织(一)修船的准备工作1.修理单的编制与确定(1)修理单编制的依据①公司的修船计划和规定的修理级别。②船舶证书上需要船级社检验的项目。③说明书所规定的各种设备和部件的检修间隔期。④船舶在航行中的技术状况、磨损与损坏规律以及各种测试资料。 (2)修理单的分类和编制 船舶修理单分甲板、轮机、电气和坞修四个部分。轮机和电气部分由轮机员负责编制,由大管轮汇总后轮机长审定。公司船技处审批后将修理单送有关船厂报价,选择修船厂。 (3)编写修理单的要求修理单:注明每项修理工程的内容、规格要求,修理机械设备的制造厂名、出厂年月、数量和规格,修理部件的材料和性能等。修理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船用,其余两份交给船技处。 2.修船备件和物料的准备①在编制修理单的同时,根据修船项目的需要,做好所需备件的订货工作,以保证修船进度和节约修理费用,在修理单上可写明备件由船方提供。②对于订货困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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