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中的计算思维精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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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的计算思维
牟 琴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2003
确定问题—搜索信息—处理信息—解决问题—归纳思想
1. 知识与技能
了解概念—应用工具
2.过程与方法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形成信息思想—适应数字化发展
最终形成: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作为课程总目标
信息技术课程的要求
信息加工与表达
信息的
获取
信息资源管理
信息技术与社会
信息技术基础
信息处理与交流
算法与程序设计
计算机解决问题
的基本过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初步
算法例举
多媒体技术应用
多媒体技术
与社会生活
多媒体信息
采集与加工
多媒体信息表达
网络技术应用
因特网
应用
网站设计与评价
网络技术基础
数据管理技术
数据库应用系统
数据库建立
使用与维护
数据管理基本知识
人工智能初步
知识及其
表达
推理与专家系统
人工智能语言与问题求解
一、《标准》不清晰的地方
能力目标强调: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术的思想方法,但是能力特征不显著,思想方法不清晰。
其一,信息技术课程的能力
特征不显著。分析课程目标中的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可以看出该过程不仅能够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得以实施,同样也可以在其它课程中得以发展。
Eg:“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就明确提出“为解决学习与生活中的相关问题。学生要能够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初步了解查
找资料和运用资料的方法”的学习要求
在信息技术课程中,缺少了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独特方法,也就失去了其内在的特有价值。
其二,信息技术的思想方法不清晰。
尽管《课程标准》中多次提到“信息技术基本思想与方法”的学习要求。
Eg:“了解使用数据库管理信息的基本思想与方法”“掌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思想与方法”“解释多媒体信息采集的基本工作思想”等。
但是这些思想方法的内在含意是什么?它们有哪些异同、又有什么样的表现性特征?在随后的实施建议和评价建议中都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缺少了对核心术语的清晰解释和表现性说明,所谓的技术思想方法的学习目标也就只能停留于课程标准的文本之中。
二、信息、技术课程内在价值的教学内容 “简单化”
分析《课程标准》的整体目标,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在价值主要还是反映在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息技术思想方法上。从教学内容来看,无论是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还是信息技术思想方法的养成,都离不开具体实践活动。
《课程标准》所建议的“教科书内容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与学习实践以及当地的社会发展,适度设置真实性的学习任务、典型案例或研究性课题”。
现状调研表明,反映信息技术内在价值的教学内容却还存在着“步骤化”和“程序化”的不足。?
具体表现为:
其一,“能力培养”简化为“步骤学习”
将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固化为几项基本活动步骤,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能力也就简化成了活动步骤的学习。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信息问题不仅包括结构性问题,也包括非结构性问题和半结构性问题。固化的活动步骤不仅不利于学生对非结构和半结构问题的理解,反而会封闭学生信息技术的创新意识。
其二,“思想方法”简化为“程序设计”
由于《课程标准》并没有对信息技术思想方法进行清晰的表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技术思想方法的培养,给教学内容的安排设置了误区。其中一些算法与程序设计的教科书过于强调变量、函数、语句结构等编程语言和程序结构的技能,忽视了其内在的“算法思想”(例如模型建设、数据抽象等)的渗透。课程标准中所要求的“学生进一步体验算法思想,了解算法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很难得以实现。
三、信息技术课程内在价值实施方法的“形式化”
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在价值主要是通过学校的日常教学得以实现的,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施直接影响着课程内在价值的落实。
《课程标准》在教学实施建议中也提出“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要通过问题解决的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力以及自我反思与监控的能力”。
但是课堂观察却发现
其一:“教师讲,学生练”依然是教学组织的主导方式,“技术操练式”的教学方法依然为教师所倚重
即使是在探究性活动过程中,教师更多的也是分步骤地将探究问题、解决过程、方法策略,乃至作品案例呈现给学生。当学生作品呈现出“千篇一律”的格式时,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力、自我反思与监控能力也就无从说起。
其二:技术思想方法的活动还流于形式。
尽管一些教师也希望在课堂教学中开展基于真实情境的问题探究活动,引导学生体验信息技术的内在方法特征,发展学生信息技术的思想方法,借以落实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在价值。但是,由于受课时结构、学校教学资源的限制,大部分探究性学习活动也还停留于肤浅化的表面。教学过程过于注重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忽视学生的学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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