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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新).doc

发布:2017-01-02约1.7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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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版 日期 状态 编制人 审核人 修改---评语 批准人 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西安杨凌项目部 文件编码 CNI23 适用 分类代码 分部编号 文件名称: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类型:大纲程序 级别: 发行: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西安杨凌项目部 标记 内部标识号 本文件未经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西安杨凌项目部书面批准不得外用、复制和泄露。 修改页 内部码: 版本: 页码: 版本 日期 章节 页 附录 修改内容 目录 目的 参考文件 行政管理 适用范围 工作职责 工作描述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西安杨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单位执行物项/产品的标识工作,并保证物项/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程序。 2.参考文件 -----西安杨凌项目部《质量计划》 3.行政管理 本程序由工程技术部编制和审核,并由工程技术部实施管理。 4.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西安杨凌项目部从业主接受的物项、自行采购的物项及现场安装完成的产成品的标识。 5.工作职责 -----物项/产品标识由指定的施工队/部门组织实施 -----由工程技术部监督其工作 -----由质量安全部监查其工作。 工作描述 物项/产品的标识的控制按相关程序的规定执行。 6.1自行采购的物项 物资部会同质安部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物项接收检查程序的规定对采购物项的标识进行检查。 检查的项目至少应包括: ----物项的标识和标记是否清楚; ----检查物项或其包装有无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明显损坏; ----核查物项的质量证明文件; 由项目部做出的标识则应通过质量计划预先做出安排,标识的实施由质量计划中指明的单位按照适用的指示书来标识,这些指示书要规定尽可能地使用实体标记;标识必须清楚、明显和擦不掉。任何标识的实施,不得影响物项的使用功能。质检组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标识是否正确和清楚。 6.2从业主接受的物项 从业主处接收的物项依据相关规定检查物项的标识及其完整性,当把物项临时存放在物资部仓库里时,按相关程序规定的发放制度,再一次进行标识的检查。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物项标识的维护要由承担这项作业的施工队/部门负责。 因某项操作可能损坏、遮盖或失去现有的标识时,应进行标识的移植,在质量计划中的这项操作开始之前应建立标识移置步骤,依据本程序规定执行,设置标识移植措施。对剩余材料再入库,按入库活动的职责,再次进行标识的检查。 当发现项目部责任范围内的物项缺少标识或标识不清楚时,按《质量计划》的规定开出一份不合格品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6.3现场安装完成的产成品 现场安装施工活动中,产品标识应保证: ----源标识完整性 ----标识延续性 ----标识的可追溯性 现场的产品标识由施工队根据程序规定编制指示书并组织人员实施。 如合同要求对设备提供临时标签时,由物资部或施工队根据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作或由工程技术部统一委托加工制作。标签必须耐磨和擦不掉。临时标签要装置在明显可见的位置,并由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 已检查验收的物项,由质量检查员挂上“接收检查合格”标签,物资部把该物项贮存在物资科仓库接收区内,并挂标识牌。如果经检查该物项是不符合项,则应将其隔离,并按程序规定开出不符合项报告并处理。如果对某物项不能立即作出检查决定,应将其隔离,并挂上“待检”标签,直到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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