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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域中的法律平等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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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lO期 山东社会科学 No.10 总第170期 SH^N】D()NGSOCnLSCIENCES CeneralNo.170 社会性别视域中的法律平等观 韩红俊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摘要] 宪法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女性主义法律理论却认为表面上貌似中立 的法律,实质上表达了男性的意志,影响了以女性、农民工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平等权的实现。 社会性别分析理论为如何实现法律权利的实质平等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 [关键词】社会性别;法律平等;女性主义 [中图分类号]DF0[文献标识码]A 一、作为方法的社会性别 作为分析范畴的研究方法植根于这一时期发展起来的激进女权主义,并已成为一个与阶级、种族并列的历史 分析范畴。首先,社会性别视角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它反对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模式,弘扬和谐共存的多 元式思考方法,在哲学方法上突破了二元思维模式的局限;它否定先天的、生物决定论的观点,坚持后天的、 社会文化建构的思想,否定以等级制和排他性为特征的二元对立的男性中心主义知识建构方式,强调多元和 谐的知识互补,用辩证批判的眼光审视已有的一切性别观念,坚持发展可变的观点、追求平等和谐的两性关 系的实现。④其次,社会性别视角从社会性别的角度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是实现社会平等的思维方法,扩展 了人权意识的普遍主义价值,分解了男权中心的性别文化。平等问题是社会性别理论的关注中心,1792年,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妇女权利辩》一书中认为“世界缺少的不是慈善,而是公正”。②女性主义者强调, 如果占全人类一半的妇女可以自由地追求自我实现,那么,包括男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将从这种力量中获得 利益。到20世纪30年代,西方女性的选举权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女性也取得了很多 的权益,并且它与社会主义运动、全球民族民主运动的成果结合了起来。再次,社会性别视角强调解构、批判 和反思。社会性别理论是由女性中心观点发展而来的一种关于社会生活和人类经验的概括的、广泛的观念 系统。女性主义对差异、非主流、感性、边缘的关注,形成了对现代性价值理念的批判与反思。社会性别视角 从对男权本位的本质主义的批判,走向对女性真实的生命过程的关注,从而走向对非中心、非主流、感性、生 命不同状态、边缘的关注,走向了对现代性的批判。它开启了一个认识论上的革命,运用社会性别的方法,挑 战现代化理论关注的主流、中心、理性、宏大等主题。这种挑战的结果,“不仅相对化了已经建立的知识体 系,而且也解构了该知识”。④作为思想和文化运动的实践,女性主义者将社会性别的棱镜引进历史、文学、人 类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一系列学术领域,并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对国家理论、国际政治和法律等社会 制度进行了分析,对西方人文社会领域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起源中的男性特征 收稿日期:2009—07—25 作者简介:韩红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七。 基金项目:本文为陕西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①吴小英:‘科学、文化与性别——女性主义的诠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②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0年人类发展报告,中国财政出版社2001年版。 ③[美]乔治·瑞泽尔:‘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杨淑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页。 万方数据 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关于平等的观念。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律应具有平等的品质。公 元前6世纪梭伦曾说:“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①公元前594年,梭伦担 任执政官后,认为只有既为高贵者亦为卑贱者制定法律,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理想的社会秩序才 能出现。古罗马的法学家西塞罗则从自然法原理出发,认为:确实没有什么比自由更美好,然而如果自由不 是人人平等的,那自由也就不可能存在。②在这种平等的基础上确立了罗马法。但是罗马人不承认妇女、奴 隶和外地人的平等权利。人的性别和地位不同,相应地在社会中的法律权利也就不同。 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就是要颠覆社会的不平等,造就一个法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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