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船舶管子工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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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船舶管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通则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严格遵守船舶工业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和其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新员工进厂必须要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进入作业区须注意施工环境,四不伤害牢记心头,注意周围是否在起吊重物,要及时避开,通道是否畅通,通过前要先确认通道及脚手架等是否牢固等。
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好现场3S工作。
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船台、平台、船坞、码头等生产区域以及基建施工、内场立体交叉作业场所,均需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2m以上登高作业,如无防护栏杆等有效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带钩系在固定牢靠的地方。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机械传动部位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工应把发辫纳在帽内,高速飞溅切削应戴好防护眼镜。
凡从事起重、起重驾驶、切割等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省部级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单独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是自己操作的设施不准随意开动。工作时不准嬉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工作前不准饮酒。
在高空及立体施工现场所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物料应安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
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准随意拆除和占用。
一切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超负荷使用。使用榔头时不准戴手套。
两人共同操作,必须有主有从;三人以上的多人共同操作,应明确由一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确保安全。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
在工厂内行走,应注意各种警示标志,严禁贪便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上爬上跳下。
使用扶梯,应注意完好。竹梯脚要有橡皮包扎,梯档不能缺损,上端要固定(或下端有支撑物),防止梯子滑到;上下扶梯要面向梯子,手中不准携带重物。
上下船只要行走桥,船旁施工要有防护措施,防止落江。不准自搭跳板随意行走。
上船氧乙炔、电焊皮带必须架空,分道进入工作部位;明火作业前必须要对氧乙炔、电焊皮带等工具及作业场所、临近区域(包括隔舱)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中应注意安全、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十不烧”规定。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拆下接头,并将皮带拉出舱外圈挂好。不准将与气源相连接的皮带存放封闭式的工具箱内。
船上严禁用电灯泡、割炬、木柴等进行烘物或烤火取暖,不准用割炬照明。
船上油柜加油后,禁止在油柜附近、机舱等处吸烟。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尘毒、粉尘的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在修造船过程中,汽油、松香水、酒精、丙酮、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工作完毕后,一律带上岸,集中保管,不得留在船上,空油漆桶也要带走,做到工完料清。
不得在防爆禁区内穿带有铁钉的鞋子和用金属物敲打,以防产生火花,发生爆炸。
打磨、除锈必须戴好头盔、口罩、严防粉尘危害、患尘肺病。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放置,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装、修、拆、搭电气设备和线路。
专业修理人员检修各类机械电气设备时,事先应切断电源,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管系工无权取下警示牌,并严禁合闸。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装有触电保护器,并戴好绝缘手套,手持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容器、双层底及狭小舱室内工作时,必须坚持双人监护制,即一人在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离开现场,要注意观察情况,以防窒息,中暑、昏倒、触电等事故发生。
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和警界标志,不准私自拆除,若因工作需要暂时拆移;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各类油料、含油废水、工业毒品、工业垃圾等应倒在指定地点和指定盛器内,不准乱抛或随意排放。
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船上行走要注意人孔洞,上下洞口后要自觉将翻板盖好。
二,弯管
弯管工安全操作要求:检查弯管机的润滑情况并及时加油、保持机械运转良好。
弯管机启动后,操作者不得离开机床,管子形成范围内不准有人。
管子完好后,松开扎头前应注意管子倒落的方向不得有人。
管子弯好后,扎头松开,弯头朝上的管子在倒落的范围内不准站人。
清理弯管机周围的零件杂物,确保弯管机的安全运行。
检查各操作手柄、电气开关。电气零件是否灵活正常。
一切检查正常、空车运行五分钟后才正式进行弯管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相互配合。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
三,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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