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调查及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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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调查及研究摘 要: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下发《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通知》,之后在黑龙江省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黑龙江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在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资金不足、社员名额少、资金互助组织内部管理不当、组织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调查、分析,提出进一步发展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要从以下方面入手: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资金来源,增加社员名额,社长评选“平民”化,加强资金互助组织的管理工作,进而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更好更快地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资金互助组织;贫困村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068-02
引言
贫困村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是中国扶贫办部门为突破贫困地区的农村金融约束,实现贫困农村地区发展而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其基本做法是以贫困村为单位,通过财政扶贫资金与农户入股资金相结合形成滚动资金的方式,向农户提供手续简便的小额信贷,以解决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在发展生产时所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宁夏,2010)。自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下发《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通知》以来,各省积极开展本地扶贫互助资金的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2008年黑龙江省延寿县、通河县、巴彦县、方正县的11个贫困村作为“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村进行试点工作。本文通过对延寿县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对黑龙江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
一、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现状
六团村位于延寿县东二十公里,六团镇政府所在地,总面积13 145亩,全村四个自然屯,人多地少,基础设施差,是黑龙江省典型贫困村。该村农户总数360户,人口总数1 500人,领取低保农户数量为40户,农民人均收入1 000元,70%村民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该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收入,主要种植作物为水稻,农民贷款的主要来源为信用社,贷款的主要用途为生产经营。
1.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股权结构以及经营效益情况。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成立于2008年6月,是由政府带动,省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协助的银监会批准组建的正规金融组织,互助组织注册资金45万,其中政府出资30万元,社员入股15万元。1 000元一股,配股两股。互助组织成立四年来,经营效益逐年递增,2011年盈余4万元左右,扣除办公和人员工资,可余公积金6 000元左右,主要用于为社员补贴购买化肥,种子以及帮助极度贫困的家庭维持生活,给予每年100元~200元的补助。
2.贷还款制度。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建立了完善的资金投放制度,包括以下程序:资格审查,借前论证,借款保证,借款审批,借后检查,资金回收等。该资金互助组织只对社员实行贷款政策,非社员禁止贷款,只可酌情给予帮助。借款需社员以农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进行5户联保,如有呆账行为,同小组的其他四人连带偿还。由于贫困村条件有限,资金互助组织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借发款的地点通常为村支书家里,每年1月4日左右放款,12月20日前还款。组织对社员贷放资金的利率不同于同行业利率,如2011年的贷款利率为9厘/天。贷款上限为2万元,最长借期为一年,通常情况下是年初贷款年末还款,近几年到期投放资金的回收率为100%。
3.资金的日常管理与组织的监管。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为村民自主管理的正规金融机构,基本组织结构健全,设有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由村民公推直选出管理人员,资金互助组织的管理人员为4人,分别是社长、副社长、会计和出纳,管理人员的费用为每年800元~1 000元。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拥有自己的法人账户。资金互助组织建有完善的章程,是与村委会,党委会脱离的自治组织。内部监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建有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两次,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和运营状况,重大决策由股民大会表决做出。资金互助组织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有正规的金融机构如检验局和县财政局的会计师进行指导,但自主管理,无须两委,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审批,每年要接受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的审查。
二、六团村资金互助组织存在的问题
1.资金不足。对于农村来说,在春天耕种季节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尤其是贫困村,在所调查75户农户中,90%的农户需要贷款买种子、化肥等用于生产经营,有2%的农户需要贷款用于子女教育,8%的农户需要贷款用于日常消费等其他方面。而资金互助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给予的补助,但这些补助远远不能达到农户的需求。
2.社员名额少。农民在资金互助组织中贷款进行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农民资金短缺的状况,因此贫困村民都有加入组织的意愿,但在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阶段,对于加入资金互助组织的名额有一定的限制。如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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