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州市试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解读.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政策说明会 2013年10月22日 (一)总则的变化 一、职称名称的变化。 统一了称呼,中小学教师职称统称: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二、评与聘的变化。 实行评聘结合。总则第三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 现:有空缺职数既可报,通过了就可聘。 原:符合条件既可申报,聘用在于学校。 三、申报程序的变化。 现:学校制定推荐方案→个人提出申请→ 竞争推荐→成立专家和一线骨干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不少于7人)→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送材料→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说课评课考核→市评审组将面试答辩(同意票达1/2以上则通过)→送评委会评审(同意票达1/2以上则通过) → 学校公示→ 职称办批复。 原:量化评审指标体系打分。 (二)评价标准的变化 一是思想品德条件的变化; 二是学历、资历条件的变化; 三是班主任条件的变化; 四是课程教学条件的变化; 五是教科研条件的变化; 六是示范引领作用条件的变化。 一、思想品德条件的变化 1、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视情节轻重,延迟上报。 原:延迟1年申报。 2、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原: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3、受政纪处分,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原:延迟3年申报(正高是2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的变化 1、正高(正高级教师): 本科、硕士:原聘中高8年→现聘中高5年。 2、副高(中学高级教师): 本科、硕士:原聘中一3年→现聘中一5年。 3、中级(中学一级教师): 本科:原聘中二3年→现聘中二4年。 硕士学位:从教3年→现聘中二2年。 三、班主任任职的变化 1、正高(正高级教师): 原: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德育教师10年以上,教研员在基层学校工作或挂职8年以上)。 现:(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德育教师、心理健康专职教师1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变化:(1)原8年→现10年(其中德育、心理老师10→12年); (2)增加了任职现以来3年班主任要求; (3)明确了表彰奖励次数:获校级3次; (4)明确了个人德育获奖级别须市级以上。 三、班主任任职的变化 2、副高(中学高级教师): 原:(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2)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的先进教师。 现:(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变化:(1)原5年→现8年; (2)增加了任职现以来3年班主任要求; (3)明确了获校级以上表彰2次; (4)提升了个人荣誉获得级别,由校级提升为县级以上。 三、班主任任职的变化 3、中级(中学一级教师): 原:(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3年以上。 现:(1)任现职(即任中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变化:(1)担任班主任年限更长,从教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