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保全与先予执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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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第一节 保全与先予执行 财产保全 行为保全 先予执行 一、民事保全 (一)民事保全 广义民事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 狭义民事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 民事保全概念: 是指—— 民事保全分类: 1. 财产保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行为保全 2.诉讼保全、仲裁保全(修法新内容) 二、财产保全 (一)概念、类型、条件 (包括仲裁保全)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种类: 1. 诉前财产保全 2. 诉讼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 1. 有客观原因------- 2. 由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申请 3. 限于申请的范围 限于请求保全的标的物或请求保全的范围 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及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 (包括仲裁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1.情况紧急 2.利害关系人申请 3.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的概念及条件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 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可能因------原因,使----- 2.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 3.需要提供担保时应当提供担保 注意:上诉期间申请保全向一审法院提出 (二)不同种类财产保全的区别 区别 1. 程序启动主体不同 2. 申请时间不同 3. 对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 4. 作出保全裁定的时限不同 5. 解除保全的条件不同 (三)财产保全措施及其适用 查封、扣押(对物) 轮候查封 冻结、限制支取(对金钱) 保存价款(处理或变卖后) 变卖(对物) 提存(对金钱、物品) 扣押财产权证照(证照) 暂时禁止第三人对债务人清偿(各种财产) (四)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 2.担保(注: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3.裁定 4.交付执行(注:交付) 5.解除 (1) 因申请人逾期不起诉解除 (2)因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解除 注意修法:解除保全适用于“财产纠纷案件” (五)错误赔偿 1.申请人赔偿 《民事诉讼法》96条 2.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38条 《民法通则》121条 (六)保全裁定有效期间、效力及救济 保全裁定有效期间 1.至保全裁定解除时 2.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 效力 1.对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 2.对有协助义务的案外人 3.对法院的效力 救济 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 行为保全 (一)概念 行为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诉讼中,为避免申请人的权益遭受进一步的损失,或者防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裁定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为一定行为的保全措施。 注:此次修法新增加制度,原民诉法无规定, 但其他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出现了规定。 法律与司法解释 1999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2000年修订后的《专利法》61条 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49条 2001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57条 最高院《关于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民事诉讼法》 (二)行为保全的条件与适用范围 条件 1. 向法院提出申请 2. 被申请人或被请求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 施侵权行为 3. 申请人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适用范围 1.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 2.诉前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 3.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 4.发布海事强制令 5.民诉法规定可能适用的情形 (三)行为保全管辖法院与程序 管辖法院 “应当向有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法:《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法《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民诉法:诉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诉讼中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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