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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盖尾中心小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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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盖尾中心小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一、基本工作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为了很好的落实这一政策,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的高度,切实抓好教育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为了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我校先后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和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均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并制定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下属各小学相应成立领导机构,都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工作细致的工作人员做好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行业特点和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明确了减负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费发放教科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加强对各学校收费的监督管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收费,并努力研究探索防止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为了确保责任落实,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先后颁发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到人。 (三)、规范收费,完善制定 期初收费时,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通知进行收费,并在显眼位置设立固定性的收费公示牌,印发收费标准单给每一位学生,将各个项目的收费金额及文件依据标注清楚,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学后,认真地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自查,如有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必须全额清退,清退款项必须由领款人签名。为把减负工作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在开展工作中,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就现行不完善的制度都加以完善。重点对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教育收费及公示制等加以完善。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一费制”,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突破“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限额;严禁通过“一费制”形式将乱收费及不合理收费予以合法化。 (二)、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校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不招收“择校生”;不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实验班、超常班;不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和其他商品;不把对学校的摊派转嫁到学生头上。 (三)、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得实行学生自费统一着装”和“中小学校及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学生保险”的规定,严格按照省市用书目录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 (四)、及时做好收费变更手续,按仙价[2005]30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今后工作打算 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的一项长期政策。教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盖尾中心小学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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