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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报备案表.doc

发布:2017-04-25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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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报备案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序 号计量器具名称计量器具基本情况出厂编号安装使用地点 用途上次检定 日期其他需要说明情况123456789技术机构审查情况  审核人: 年 月 日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同意检定申请 □ 不同意检定申请 不同意情况说明: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备案意见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计量检定单位受理意见由计量检定单位填写,本表填写满后需另外附页,未盖章无效; 2、计量器具名称、计量器具用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器具目录》规范填写; 3、安装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 4、上次检定日期指上次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日期; 5、本备案表一式四份,一份交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区县计量行政部门,一份交计量技术机构,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6、此表可复印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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