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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米易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2006-2020年)
米易县人民政府
年月
米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说 明
(2006—2020年)
规划编制单位: 米 易 县 人 民 政 府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米 易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规划技术编制单位: 四川空间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时间: 二〇一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1
第一节 上轮规划主要目标实现程度 1
第二节 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4
第三节 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6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8
第一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规划的依据 8
第三节 编制原则 10
第三章 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 12
第一节 土地利用数据 12
第二节 基础图件 13
第三节 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13
第四节 生态环境资源数据 13
第五节 关于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说明 13
第四章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的说明 17
第一节 本轮规划编制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 17
第二节 关于规划目标落实情况的说明 20
第三节 关于规划指标分解的说明 6
第四节 关于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10
第五节 关于土地用途分区 16
第六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相关内容的说明 17
第七节 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的说明 18
第八节 关于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说明 24
第五章 关于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6
第六章 关于规划的协调、论证和修改情况 27
第一节 与其他规划协调的说明 27
第二节 规划的编制过程、论证和修改情况 28
第三节 规划的论证和修改 32
第七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9
第一节 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负面影响分析 39
第二节 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正面影响分析 40
米易县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自1999年编制完成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为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科学合理配置全县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用地保障。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米易县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和发展形势,对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在保障各业用地和保护耕地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并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攀枝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米易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米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说明主要针对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基础数据、规划主要内容、有关规划编制过程、协调、论证和修改情况等内容作有关说明。
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上轮规划主要目标实现程度
一、规划目标与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1997-2005年全县的建设用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报批以及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实施情况,米易县按“四查清、四对照”的要求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总体上看,至2005年,受全县退耕还林政策影响,大量耕地退耕,造成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较上轮规划目标有所减少,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略有剩余,各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详见表1-1。
表1-1 上轮规划目标与规划实施情况对比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 耕地
保有量 新增
建设用地 建设占
用耕地 退耕
还林 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2010年规划目标 16000 19694.2309.8 711.9 333.3 2333.3 2005年执行 15426.8 15963.807.7 563.2 1593.9 194.5 占规划目标(%) 96.42 91.88 34.97 79.10 8.33
二、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米易县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9694.公顷,根据米易县1996-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规划执行到200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15963.公顷,相对于基期1996年的耕地面积18806.4公顷,耕地净减少2842.5公顷。
1、耕地减少情况分析
1997~2005年期间,全县耕地由于各项建设、生态退耕、灾毁、农业结构调整原因共减少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563.公顷,占耕地量减少的19.%;生态退耕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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