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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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切实、有效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成本控制,并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下的各种物品,具体包括:
1、办公设备:如录音笔、点钞机、简易装订机、裁纸机等;
2、办公家具:如办公桌、办公椅、保险柜、文件柜等;
3、工具、器具:如修理工具等;
4、劳动保护用品:如电风扇等;
5、其他低值易耗品:如移动硬盘及相关电脑配件等。
第二条 公司本部的IT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技术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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