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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_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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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00.99 ICS 71.100.99 G 75 备案号:50900—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 Methanol to light olefins catalysts 2015-07-29 发布 2016-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I HG/T 4860—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 (SAC/TC63/SC10)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正大能源材料(大连)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南化集团 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中民、田鹏、袁龙、王凤、周君梦、王莹、周海燕、邱爱玲。 1 HG/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甲醇制低碳烯烃 (MTO) 工艺流程中的甲醇制低碳烯烃用固体催化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G/T 4861—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HG/T 4862—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反应性能试验方法 3 要求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物理性能 外观 灰色或灰白色球形颗粒 比表面积/(m2/g) ≥ 180 孔体积/(cm3/g) ≥ 0.15 振实密度/(g/cm3) 0.7~0.9 磨损指数/(%/h) ≤ 2 沉降密度/(g/cm3) 0.6~0.8 粒度 ≤2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 ≤ 5 20μm~4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40μm)/% 10 40μm~8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80μm)/% 30~50 80μm~11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110μm)/% 10~30 110μm~15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150μm)/% 10~30 ≥15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 ≤ 20 反应性能 (原料40 %甲醇) 反应寿命(以甲醇转化率为98%所需时间计)/h ≥ 2 乙烯加丙烯选择性(非水产物中)/% ≥ 86.5 注:催化剂寿命以甲醇转化率(二甲醚视为未转化原料)大于98%计算。 2 HG/T 4860—2015 4 试验方法 4.1 物理性能的测定 按 HG/T 4861—2015 的规定。 4.2 反应性能的测定 按 HG/T 4862—2015 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的质量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检验。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出厂。出厂产品应 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内容 及结果、执行标准号等。 5.2 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除反应性能之外的所有项目。正常 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生产装置、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3 产品按检验批检验,每个检验批量不超过50 t。一个检验批可由基本相同的材料、工艺、设备 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但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5.4 产品按 GB/T 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袋数(见表2)。从随机选定的每个采样袋中取出不少于 50mL 样品,每批产品取出总量约3 L 的样品,充分混合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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