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_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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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00.99
ICS 71.100.99
G 75
备案号:50900—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
Methanol to light olefins catalysts
2015-07-29
发布
2016-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I
HG/T 4860—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 (SAC/TC63/SC10)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正大能源材料(大连)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南化集团
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中民、田鹏、袁龙、王凤、周君梦、王莹、周海燕、邱爱玲。
1
HG/T 4860—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甲醇制低碳烯烃 (MTO) 工艺流程中的甲醇制低碳烯烃用固体催化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G/T 4861—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HG/T 4862—2015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反应性能试验方法
3 要求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甲醇制低碳烯烃催化剂的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物理性能
外观
灰色或灰白色球形颗粒
比表面积/(m2/g) ≥
180
孔体积/(cm3/g) ≥
0.15
振实密度/(g/cm3)
0.7~0.9
磨损指数/(%/h) ≤
2
沉降密度/(g/cm3)
0.6~0.8
粒度
≤2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 ≤
5
20μm~4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40μm)/%
10
40μm~8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80μm)/%
30~50
80μm~11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110μm)/%
10~30
110μm~15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不含150μm)/%
10~30
≥150μm粒径颗粒体积分数/% ≤
20
反应性能
(原料40 %甲醇)
反应寿命(以甲醇转化率为98%所需时间计)/h ≥
2
乙烯加丙烯选择性(非水产物中)/% ≥
86.5
注:催化剂寿命以甲醇转化率(二甲醚视为未转化原料)大于98%计算。
2
HG/T 4860—2015
4 试验方法
4.1 物理性能的测定
按 HG/T 4861—2015 的规定。
4.2 反应性能的测定
按 HG/T 4862—2015 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的质量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检验。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出厂。出厂产品应 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内容 及结果、执行标准号等。
5.2 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指标为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除反应性能之外的所有项目。正常 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生产装置、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3 产品按检验批检验,每个检验批量不超过50 t。一个检验批可由基本相同的材料、工艺、设备 等条件下制造出来的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但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5.4 产品按 GB/T 6678 的规定确定采样袋数(见表2)。从随机选定的每个采样袋中取出不少于 50mL 样品,每批产品取出总量约3 L 的样品,充分混合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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