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校级).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校级)
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8 年 5 月
目 录
一、 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2
2. 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6
3. 中山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17
4. 中山大学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2
5. 中山大学学生实验守则……………………………………………………23
6.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4
7. 岭南学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29
二、 中心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1. 中心管理制度………………………………………………………………40
2. 中心安全与卫生制度………………………………………………………41
3. 中心开放管理制度…………………………………………………………42
4. 中心机房管理规定…………………………………………………………43
5. 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及赔偿制度…………………………………………44
6. 中心学生实验守则…………………………………………………………45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
直属高校:
现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李铁映
1992 年 6 月 27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
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
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 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
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
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
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
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
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
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八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成状态。
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 建 设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实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