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讲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刘丽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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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账目调整 第一类: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原账 资产类: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在途物资、材料(原材料)、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物资采购(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 * 二、账目调整 第一类: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原账 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或股本) 成本类: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季节性生产的小企业) * 二、账目调整 第二类:分拆或合并后转入新账 应收股息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允许单独设置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 二、账目调整 第二类:分拆或合并后转入新账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应交税费 * 二、账目调整 第二类:分拆或合并后转入新账 特殊行业 存货类科目 消耗性生物资产 固定资产等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 累计折旧等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相关科目 工程施工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转账时,应将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待摊费用”科目 新准则下不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等科目。 新准则下增设了“待摊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摊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预提费用”科目 新准则下不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对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转入新账中“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新准则下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的小企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原账,并在以后期间实际支付时予以冲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冲减完毕的预提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项目中填列。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 对于原制度下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以前期间投资收益确认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在以后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直至该项投资账面余额冲减至原投资成本。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 科目 将小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将其他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直接转入新账中“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以后期间按原摊销期限继续摊销。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待转资产价值” 科目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 二、账目调整 第三类:特殊处理 “利润分配” 科目 结转执行新准则前各项资产和负债所清查出的损益 结转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余额、小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等 如为借方余额,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 最后,余额转至新账,或沿用原账 * 二、账目调整 第四类: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 本年利润 研发支出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等损益类科目 * 三、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 四、其他有关问题 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其他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在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应比照本规定执行。 *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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