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一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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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 四、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课 件 提 纲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 四、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企业规模,包括非企业性组织); 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11 年6 月18 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规定了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举例如下: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有三类小企业排除在外: 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一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本条提出了“自由选择、单项标准、一以贯之、就高不就低”的执行原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就高不就低)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单项标准)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在“单项标准”执行原则的要求下,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第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这款规定与本准则第二条的规定相呼应,同时明确了两个问题: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间点。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明确了两个问题: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2)明确了转换时间点。(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原则:“ 从高不就低”。 1. 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就不得再转为执行本准则。 2. 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 从经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 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 (一)、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二)、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保持一致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1)、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计量属性 《企业会计准则》: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 《小企业会计准则》: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使用公允价值,只有部分特殊情况涉及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存货和固定资产投资、盘盈,无形资产投资) 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确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 不再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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