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商家庭教育推動小組設置辦法.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山工商家庭教育推動小組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 103年 8月 29日校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工作,提昇學生家庭生活知能,協助家長培養經營良好家
庭生活之能力,進而營造幸福家庭,依據家庭教育法,設置家庭教育推動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共同研擬本校家庭教育推動計畫,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
之實施。
第二條 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統籌規劃全校家庭教育推動計畫,並檢視其執行成果。
二、辦理家長、教師與學生之家庭教育相關研習、活動與宣導。
三、規劃有關家庭教育相關課程與融入課程之教學、教材教法之研究。
四、協助進行家庭教育議題之相關研究。
五、定期召開工作檢討會,辦理績效評鑑及獎勵事宜。
第三條 本小組聘有委員 13人,其中行政代表 9人,教師代表 2人,家長代表 2人。
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執行秘書由輔導主任兼任,其餘委員之產生由校長聘任
之。
第四條 本小組由主任委員指派ㄧ名專任輔導教師擔任計畫承辦人,負責相關業務之推
動,並執行本會決議事項。
第五條 本小組每學期舉行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第六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山工商 103學年度家庭教育推動小組名單
小組職務 職稱 姓名
1 主任委員 校長 陳國清
2 執行祕書 主任輔導教師 毛阿敏
3 委員 副校長兼任教務主任 林昭億
4 委員 學務主任 高新來
5 委員 國際文教中心主任 楊世寧
6 委員 教學組長 劉盈芬
7 委員 訓育組長 郭宥酩
8 委員 生輔組長 宋大成
9 委員 輔導組長 黃培雯
10 委員 教師代表 李惠玉
11 委員 教師代表 邱靖斐
12 委員 家長代表 呂明璋
13 委員 家長代表 林春瓊
承辦人 專任輔導教師 王慧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