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方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_58859.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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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指事、会意、形声 古人是依据这些造字的。 四法之一——象形 (一)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构字方法:描绘物体轮廓,突出物体特征。 所表对象:有实体可以描绘的事物,主要是名词 文字特征:独体。 (《说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 (二)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构字方法:象形为背景,在此基础上加指事符号,指出“事”之所在。(文、本、末、朱、刃、寸、上、下) 所表对象:事物的局部;抽象的概念。 文字特征:一个象形字加一个指事符号。 象形和指事的辨别:在结构上都归“独体”。象形多表示具体概念,指事多表示抽象概念(但高、大为象形)。 四法之二——指事 (2)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四法之三——形声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四法之四——会意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还有转注 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和假借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总结 看完这些,我们明白了古人是通过四种办法来造字的,造字还体现了我们中国人的聪明!让我们再接再厉,让中国的汉字再创辉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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