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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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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7—05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5 月24 日接到 公司董事长兼CEO 潘丽春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 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潘丽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 数量 持有股份 的比例 的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 (%) 董事长兼 潘丽春 138,100 0.0431 100,700 238,800 0.0745 CEO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高管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轨道交通产业和能源环保产 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是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 潘丽春女士承诺,在未来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潘丽春女士不排除在未来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1 / 2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 3、本次增持人员潘丽春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5 月25 日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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