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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237-2022 中小规模肉牛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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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237—2022

中小规模肉牛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2022-04-20发布2022-07-20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0/T123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丰都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彭水县显韬牲畜饲养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小龙、朱洪艳、朱燕、蒋林峰、何道领、廖洪荣、张科、石海桥、王天波、周俊、刘铁、余耀、向博、唐永锡。

1

DB50/T1237—2022

中小规模肉牛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规模肉牛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布局与设计、清粪工艺、粪污收集与贮存、粪污处理、利用、资料记录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常年存栏肉牛50头~500头中小规模养殖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NY/T3032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NY/T344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HJ/T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粪污feces

牛场产生的液体粪污和固体粪污总称。3.2

液体粪污liquidmanure

牛场产生的液体废弃物,包括尿液、残余粪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3.3

固体粪污solidmanure

牛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粪便、饲料残渣、垫草、垫料等。3.4

固体粪污处理场solidmanuretreatmentsite

牛场固体粪污堆积处理的场所,包括堆粪场、堆肥场、成品堆肥存放场所。

2

DB50/T1237—2022

4基本要求

4.1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的原则,对粪污进行处理与利用。

4.2宜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提高粪污处理效率以及综合利用率。

4.3粪污在处理过程中应满足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5布局与设计

5.1布局

5.1.1按照NY/T3023要求,因地制宜布局粪污处理区。

5.1.2粪污处理设施位置应距离功能地表水体400m以上,符合HJ/T81要求。

5.1.3粪污处理区独立于生活管理区、生产区、生产辅助区、隔离区,应建在牛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5.2设计

5.2.1设计应满足雨污分流要求。液体粪污应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至处理场所;雨水能够顺利进入雨水沟达到完全排放的要求。

5.2.2应根据存栏量配套对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5.2.3采用地下液体粪污处理池的顶沿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周围应设置导流渠。

5.2.4粪污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与警示标识。

6清粪工艺

6.1清粪方式可采用人工清粪或机械清粪。

6.2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及时、单独清除。

7粪污收集与贮存

7.1收集

7.1.1固体粪污收集每日应不少于2次,通过污道运输。

7.1.2液体粪污采用防渗漏的暗沟或管道收集,沟宽、沟深或管道的直径均不小于0.3m,沟底坡度不小于1%。

7.2贮存

7.2.1固体粪污贮存

7.2.1.1固体粪污堆粪场建设按GB/T27622规定执行。

7.2.1.2堆粪场应设置粪便渗出液的收集暗沟(管),渗出液通过暗沟(管)导入收集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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