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海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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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海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委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评指标体系
四、计分办法
(一)德育计分(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不超过30分)
基本分(15分)
根据海洋学院团支部达标创优考评结果予以相应的德育基本分。
评定等级 校级优秀团支部 院级优秀团支部 达标团支部 不达标团支部 分数 15 14.5 14 13.5 2、加分情况
(1)团学干部任职加分情况
类别 任职 加分 A 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3分 B 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助理、校十佳/十优社团负责人、院A级社团负责人、校优秀分会负责人 2.5分 C 校院学生会部长、党员之家主任党员之家部长※注:表中为担任各职务最高加分,以上加分以参加社会工作一学期计,不足一学期者不考虑加分。具体加分依照《海洋学院团学干部考评实施办法》执行。有兼职者,第二职务减半加分,C类(含)以上第二职务不加分。社团评级参见《海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2)个人荣誉表彰
个人荣誉类别 加分 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校级(含)以上优干、校级(含)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十佳青年志愿者 3分 校级(含)以上优团、院级优干、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党员、校级优秀播音员、校级优秀记者 2分 军训标兵、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院级优团 1分 通报表扬 0.5分 ※注:以上获奖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9月1日,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得分,除通报表扬外不重复加分,通报表扬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院团委讨论决定。
(3)集体荣誉表彰
集体荣誉类别 加分 校级(含)以上优秀党支部、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省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 2分 校级(含)以上优秀寝室、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院先进班级、团支部、院级优秀党支部 1分 集体通报表扬、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院级优秀寝室 0.5分 ※注:同一学年同类加分加最高分。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获奖,则负责人满分,队员减半加分,该项加分以上一年度获奖计算。
(4) 课外科技竞赛
级别 获奖等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国家级 特等奖 10 9 8 一等奖 9 8 7 二等奖 8 7 6 三等奖 7 6 5 鼓励奖 5 4 3 省级 特等奖 8 7 6 一等奖 7 6 5 二等奖 6 5 4 三等奖 5 4 3 鼓励奖 3 2 1 校(院)级 特等奖 6(3) 4(2) 2.5(1.25) 一等奖 5(2.5) 3(1.5) 2(1) 二等奖 4(2) 2(1) 1.5(0.75) 三等奖 3(1.5) 1(0.5) 1(0.5) ※注:课外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校团委《“运河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团体总分计算办法》进行
一类: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运河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类: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全国大学生“可再生资源利用”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华东赛区)、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浙江赛区(浙江省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双十佳”称号按省一等奖计。
三类:浙江省大学生化学学科竞赛(浙江省高校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华东赛区选拔赛、浙江省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浙江省大学生食品知识竞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华东赛区、“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浙江赛区。
四类:等同于三类竞赛中的校(院)级获奖,包括: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竞赛、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竞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华东赛区、“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浙江赛区、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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