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学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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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005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
?专业提升课
总学时:32讲课学时:32实验(上机)学时:0
学分:2
考试类型:□考试?考查
适用对象:非法学专业
?是□否同意作为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专业拓展课
先修课程:无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
经济法课程是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程。本课程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介绍我国经济法基本理论及具体经济法律规范。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法律规范,以便学生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知法守法,并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这对于培养我国市场经济中需要的合格的经济工作者有重要意义。
1、使学生比较全面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掌握基本经济法律制度和相关的实务规则,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以便学生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知法守法,并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以及利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分析、解决相应的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3、将《经济法》教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不断追求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在概括介绍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讲述我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现行的经济基本法律规范。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注重案例分析教学,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在学习《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学生应课外认真阅读《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条文。
(四)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无论学生毕业后从事何种经济工作,《经济法》的学习对于培养其法律思维,参加各种经济类职业资格考试,更好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教学课时分配
序号
章节内容
讲课
实验
其他
合计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2
第二章市场主体制度概述
2
第三章公司法
8
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4
第五章反垄断法
4
第六章产品质量法
2
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第八章合同法
8
合计
32
四、教学内容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三、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本章重点和难点: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构成,能够运用经济法律关系的原理分析法律问题。
复习思考题:
1、试述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
5、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与种类。
第二章市场主体制度概述
第一节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法律概况
一、市场主体概念
二、市场主体分类
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概况
第二节自然人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一、自然人市场主体制度概述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法人市场主体地位制度
一、法人制度概述
二、法人的设立条件
三、法人的组织机构
四、法人的责任
第四节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以及法律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四、合伙企业概述
本章重点和难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法人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课程的考核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市场主体的分类以及法律制度概况;掌握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掌握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成立条件;理解非法人组织的概念以及法律特征;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复习思考题: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是什么?
2、我国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3、法人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4、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5、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第三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与公司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