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docx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EconomicLaw
学分:2
学时:总学时32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0学时
先修课程:国际法、国际私法
课程类别:专业主干课程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学生
教学单位:商学院
修读学期:第6学期
一、课程描述和目标
课程描述: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国际经济法主要分支的基本制度,能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国际经贸法律实务问题,提升法学专业素养。
课程目标1:专业知识方面。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和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课程目标2:专业能力方面。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能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税收实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同时培养相应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课程目标3:专业素质方面。通过本课程教学,充分调动学生观察与思考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其以法学的思维模式和角色意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毕业要求指标点
课程目标
权重
指标点3-1.能熟练撰写各种法律文书,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以适应诉讼、非诉等具体法律实务的需要。
课程目标1、2
M
指标点3-2.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工作沟通、合作能力,以适用诉讼、谈判等具体工作的需要。
课程目标1、2
M
指标点4-1.能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以做好有效的预防、应对措施。
课程目标1、2
M
指标点4-2.能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聚焦存在的实际法律问题,以提出灵活有效的解决方案。
课程目标1、2
M
指标点5-2.具有较强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以应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
课程目标2、3
M
三、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序号
教学内容
基本要求及重、难点(含德育要求)
学时
教学
方式
对应课程目标
1
国际经济法导论
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体系和渊源;熟悉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
课堂讲授
课程目标1、2、3
2
国际货物买卖法
熟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掌握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
3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
课程目标1、2、3
3
国际货物运输法
掌握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本制度;了解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和国际航空运输法的主要内容
4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
课程目标1、2、3
4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熟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与险别;了解其它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与险别
3
课堂讲授
课程目标1、2、3
5
国际贸易支付法
掌握汇付、托收、信用证等支付方式;熟悉国际保理的支付方式
4
课堂讲授、小组讨论
课程目标1、2、3
6
国际技术贸易法
掌握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与方式;了解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渊源;熟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
2
课堂讲授
课程目标1、2、3
7
国际贸易管制法律制度
熟悉国际贸易的国内法管制;熟悉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3
课堂讲授
课程目标1、2、3
8
国际投资法
了解国际投资法的渊源;熟悉国际直接投资的形式;掌握国内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熟悉《国际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主要内容;熟悉《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主要内容
4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
课程目标1、2、3
9
国际税法
掌握国际税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掌握国际税收管辖权;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熟悉国际逃税与避税
4
课堂讲授、小组讨论
课程目标1、2、3
10
国际经济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熟悉商事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
2
课堂讲授
课程目标1、2、3
合计
32
四、课程教学方法
采用集中讲授、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
五、学业评价和课程考核
学业评价和课程考核由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的方式组成。过程性考核由课后作业、章节测试、课堂表现和课堂出勤等形式组成;结果性考核主要是期末考核。
期末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算,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占50%(闭卷)。平时成绩的考核,其中课后作业占20%,章节测试占20%,课堂表现占10%,课堂出勤本身不占分值,采用倒扣分制。
考核
依据
建议
分值
考核/评价细则
对应课程目标
平时成绩
50%
课后作业
20%
不少于3次;以案例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起诉/答辩状、判决书等为主,按考核项目打分后按比例计入成绩。
课程目标1、2
章节测试
20%
不少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