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手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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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
用户操作手册
发票代开
版本号:v1.0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
2017年03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478674605 概 述 PAGEREF _Toc478674605 \h 3
HYPERLINK \l _Toc478674606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PAGEREF _Toc478674606 \h 3
HYPERLINK \l _Toc478674607 一、 功能描述 PAGEREF _Toc478674607 \h 3
HYPERLINK \l _Toc478674608 二、 操作指引 PAGEREF _Toc478674608 \h 3
HYPERLINK \l _Toc478674609 (一)提交代开申请单 PAGEREF _Toc478674609 \h 3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0 (二)合并填写快递单 PAGEREF _Toc478674610 \h 9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1 三、 常用客户信息管理 PAGEREF _Toc478674611 \h 10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2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PAGEREF _Toc478674612 \h 11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3 一、 功能描述 PAGEREF _Toc478674613 \h 11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4 二、 操作指引 PAGEREF _Toc478674614 \h 12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5 (一)提交代开申请单 PAGEREF _Toc478674615 \h 12
HYPERLINK \l _Toc478674616 (二)注意事项 PAGEREF _Toc478674616 \h 16
概 述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代开发票模块提供代开发票申请单的填写、提交、管理、维护、查询、打印等功能。
本文档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功能的用户操作指南。
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功能描述
纳税人通过本模块填写、提交、管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可实时查询申请单的受理进度。
本功能模块面向小规模纳税人的已实名并绑定的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法人开放。
操作指引
(一)提交代开申请单
1.登陆电子税务局,以企业身份进入,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功能,界面默认显示出当月1日到当日的申请记录。
2.点击“新增”打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新增”页面。
3.填写领取方式,电子税务局提供上门领取(窗口)、自助终端领取、回单柜领取、快递领取四种领取方式,可按照实际需要选择领取方式、税务机关和办税网点。其中:
(1)选择自助终端领取:当申请单状态为“已受理”时,可到自助终端预缴税款和打印发票。
(2)回单柜领取:当申请单状态为“装单成功”时,可到所选税务机关的办税网点回单柜领取发票。
(3)快递领取:税务人员开票完成后,邮政部门将发票按照纳税人所填写的收件地址快递给纳税人。
(4)上门领取(窗口):当申请状态为“打印成功”时,可到所选税务机关的办税网点的办税服务厅取票。
4.填写购货方信息。输入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后:
(1)若为广东省内企业,则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地址、开户银行、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
(2)若非广东省内企业,可在购货方的相关信息填写好后,点击“添加为常用客户”,将客户保存为常用信息。在以后填写代开申请表单时,输入已经保存的常用客户信息中的纳税人识别号,系统可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开户银行”、“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5.填写销货方信息,选择开票方式为“正常代开”的,发票大类提供三种类别选择—提供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出租住房、出租不动产(非住房)的纳税人,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开票大类,然后点击“新增行”填写票面具体内容。
选择开票方式为“差额征税代开”的,无需选择开票内容大类,点击“新增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征收率(3%/5%)。
同时,填写时应注意:
(1)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应在“是否货运服务”栏次选择“是”,根据界面带出的栏次填写 “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
(2)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申报单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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