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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ppt

发布:2016-07-16约小于1千字共2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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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單位: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繁星推薦 作業;100學年度繁星推薦重要日期草案(節錄);99、100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差異處;項目;99、100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差異處(續) ;100學年度繁星推薦招生推薦資格 ;推薦學校應成立推薦委員會,訂定推薦原則及程序等有關規定並依規定推薦學生。 得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2名,惟就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報名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並就同一大學之第一至第三類學群、第四類學群、第五類學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各別排定推薦學生之優先順序。 三. 學群依學系(學程)特性,分為下列七類: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 第??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個人申請 作業;100學年度個人申請重要日期草案(節錄);99學年度申請校系數以5校系(含)為限。 ;100學年度高中學校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1.99.11.29~99.12.02上傳符合推薦資格學生高一、高二四學期 學業成績至甄選委員會。 2.按推薦委員會訂定之推薦原則及程序推薦出參加繁星推薦學生。 3.將學生報名資料輸入報名作業處理軟體中。 4.收取學生報名費,並於100.03.02~100.03.04間完成繳費。 5. 於100.03.03~100.03.04將報名檔案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6. 100.03.11錄取名單公告。 ;STEP2;STEP4 ;STEP4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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