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海洋法(李寿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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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Logo Company LOGO 第五讲 国际海洋法 主讲人:李寿平 法学博士、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第一节 概述 (Introduction) 一、海洋法的概念 海洋(the sea):概念、资源和价值 海洋法(the law of the sea):关于各种海域的法律 海洋法的历史:国际法最古老的部门之一 二、海洋法的编纂(codification of the law of the sea) 1、二战以前 1930年国际法编纂会议与领水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2、联合国主持下的三次海洋法会议 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UNCLOSI)及其成果 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UNCLOSII):未取得任何成果 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UNCLOSIII)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 Convention of the Law of the Sea) 3、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特点 第一节 概述 (Introduction)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涉及面广,被称为“海洋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the oceans) “一揽子”(a package)综合平衡:不得保留 “旧法”(old law)与“新法”(new law)的关系:1958年4个海洋法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是现行有效的国际条约。后者第311条明文规定的二者关系为,在缔约国间,本公约优于1958年日内瓦海洋法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该公约 第一节 概述 (Introduction)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第二节 内水 (Internal Waters) 一、内水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内水的概念 内水的法律地位:沿海国(coastal states)享有主权 二、港口(ports) 港口对外国船舶是否开放,由港口国(port states)自由决定 三、海湾(bay)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概念:公约第十条 法律地位:沿岸国属于一国领土的海湾可视为沿岸国内水 历史性海湾(historic bays)与历史性权利(historic rights) 渤海湾作为我国的内海湾 海岸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海湾,公约未作规定,其法律地位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 第二节 内水 (Internal Waters)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第三节 领海与毗连区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 一、领海的概念 公约第二条: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 二、领海的界限 1、领海宽度 历史:大炮射程说(cannon-shot),一般为3海里 现状:沿海国有权确定,但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第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 国际法 李寿平 第三节 领海与毗连区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 2、领海基线(baseline) 测算领海宽度的起始线,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 直线基线法(straight lines method)与正常基线法(normal line method) 三、领海的法律地位 1、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 The sovereignty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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