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pdf

发布:2018-11-15约字共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 (2013级博士评选奖助学金,下同)同步进行,现将评审 工作的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参评对象详见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相关规定, 博士生具体参评范围包括:2011级硕博连读生 (2+4模式),2012级-2015级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 2016级直博生,2013级-2016级普通博士生;硕士生具体参评范围包括:2016级硕博连读生,2014级-2016 级硕士生。各单位名额见附件1。 2、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按年级划分,具体范围分别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实施细则》。名额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奥兰系统下发。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1.研究生院向各单位下达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8月26 日 2.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奥兰系统下发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各单位进行核 校。 1.各单位上报评审工作组织的人员名单; 2.各单位公示相关材料 (包括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组织人员名单及时 8月27 日-30 日 间安排、国家奖学金名额、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及各等级名额分配); 3.各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8月30 日前 研究生院登记研究生考试成绩并下发各单位。 8 月 31 日—9 月5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单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日 2.研究生本人填写 《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组织进行评审工作、公示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申诉;初评结果报研 9月6 日—13 日 究生院。 9月中旬 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申诉委 员会,明确相应职责,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在全体研究生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评审办法,明确 申请资格,了解评审工作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 3、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评审办法和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做好 评审工作;及时做好评审实施细则、名额、初审结果等的公示工作,及时受理、处理好学生的申诉。 研究生院受理学生申诉方式: Email:yg001@mail.njust.edu.cn 电话 4、2016年级研究生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评审时除重点考察申请者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 及考核评价情况、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外,申请者必须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包括以第一作者在核 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授权专利、或者科技成果获奖)。 5、各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具体路径为:研究生院网站主页— “相关下载”— “管理”。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4 日 附件1: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单 位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机械学院 27 9 环生学院 5 2 化工学院 16 7 电光学院 26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