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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成本计划课件.pptx

发布:2021-07-06约2.9千字共5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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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施工项目成本计划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 ⑵ 主要处理过程:首先确定基于分包方案的分包合同造价,调用经成本监测获得的已结算分包工程费,据此计算期末分包工程费;其次调用施工项目包括的计价定额工程量,结合分包方案计算由总承包企业自行承担的实体材料总消耗量,调用经成本监测获得的实际实体材料消耗量累计,并结合当期价格水平计算期末实体材料费;第三,根据进度及资源计划的结果,结合当期资源价格水平,计算由总承包企业自行承担的期末计划施工资源费,即项目内施工资源费;第四,按期末资源费的计算方法计算期末现场包干费;第五,调用经清单计价过程得到的工程造价及其费用明细信息,计算项目利润和利润率;第六,计算控制期末成本动态差异指标。 ⑶ 面向本部门的输出:控制期末对应于未完工程的期末计划成本、项目总成本、控制期末的项目利润和利润率、控制期末对应于未完工程的成本动态差异。 ⑷ 面向协同平台的输出:控制期末的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和控制指标、计划和控制指标的计算依据。;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1 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工作一般原理 ;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 ⑷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造成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⑸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化幅度在合同约定以内的,执行原来的综合单价,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超过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及相应的措施费用应予以调整。 ⑹ 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规定调整。 ⑺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变化,根据所有权归属,按如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 工程本身、第三方人员财产、运达工地的材料等,由发包人承担; □ 双方人员由所在单位承担; □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等,由承包人承担; □ 停工期间应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员留在工地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⑻ 经双方确认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4 临时设施计价及基于收支对比要求的造价费用重构 为了计算“项目利润”和“项目利润率”指标,实现明细层面的收支对比,还必须进行临时设施计价,并据此对承包工程造价进行费用重构。 1、临时设施计价 由于部分临时设施需经过现场施工才能获得,施工过程同样会发生分包工程费、实体材料费、现场施工费等成本费用,所以,为了使施工项目的收支具有明细层面的可比性,还必须调用经“计算成本工程量”获得的临时设施工程量,针对这些临时设施包括清单项目的计价定额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算对应于计价定额工程量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相应的直接费明细,并通过费用汇总得到这些临时设施的直接费。 针对这些需经过现场施工才能获得的临时设施的计价工作纯粹是为了满足施工项目收支对比的需要,计价工作本身并不会影响针对承包工程计价的结果,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对业主的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然而,可以对原承包工程造价进行费用重构,为进行明细层面的施工项目收支对比创造条件。;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2 承包工程造价计价;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进度及资源计划方法 ;4.3 施工项目成本估算方法 ;4.3 施工项目成本估算方法 ;4.3 施工项目成本估算方法 ;4.3 施工项目成本估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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