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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刘公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重点分析.doc

发布:2016-05-19约4.31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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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新区刘公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实 施 方 案 二O一五年一月 刘公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 (2015年1月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双流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双教人(200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考核资实施方案。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多劳多得,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机构 (一)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 任:徐静芳 成 员:苏德松、程晓雨、付 静、罗国才、陈圆静 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静芳(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苏德松(办公室主任) 组 员:程晓雨(教导主任)、付静(德育主任)、徐敬刚(总务主任)、苏德超(教师代表)。绩效考核小组的职责: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建议意见。 四、考核项目 按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按月(学期、学年)考核造册,报教体处审批备案,学期(学年)一次性发放的原则。具体考核项目及比例如下: 考核项目 参考指标 备注 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一 德育工作 班主任 考核 班主任 常规月考核 10% 按总量的15% 班主任 期末考核 3% 优秀班主任 考核 2% 二 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 3% 按实 计算 三 教育教学 过程性 考核 教学常规 过程考核 15% 比例为扣除一、二项后的余下总额的百分比 教学质量 期末质量考核 30% 出口考核 毕业年级考核 10% 特色考核 教育教学成果 3% 四 其他 办公室 考核 出勤 10% 加班 值班 岗位考核 行政人员 工作效能考核 10% 教研组长考核 2% 临时工作考核 2% 注:参考比例可视当年学校具体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进行适当调整。 五、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且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六、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一)新调入、新分配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我校编制的下月起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二)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三)重大疾病(癌症、麻风、精神病)享受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长病人员(经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5%。 (四)法定产假享受奖励性绩效的75%。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4.经查实,有违规开展有偿补课行为的。 5. 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6.在师德师风方面,经查实,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要求,给学校或教育系统造成恶劣影响,被组织处理的。 (六)在师德师风方面,经查实,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要求,但构不上组织处理的,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七)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校长由县教体处进行考核,学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方案实施,按照每位干部不超过全校教师平均绩效津贴的1.3倍执行,担任了语文、数学学科教学任务的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分别按学科教师考核办法和管理人员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最后按相应比例折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部分 考核办法 一、德育工作考核(15%)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项考核所占比例为奖励性绩工资总额的15%,具体由班主任学月常规考核、班主任期末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奖励三部分构成,具体考核方案见《天府新区刘公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二、课时津贴考核(3%) 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行课时津贴考核,每位参与考核的教职工的课时计算方法为: 课时总数=实际上课点数(包括早、午自习及辅导课的点数)+认定工作量点数。 三、教学工作考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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