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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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二轮补充规划:2011 年下半年、2012 年上半年标图建库增改项目 【方案】
《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第二轮补充规划:2011 下半年、2012上半年标图建库增改项目】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三旧”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汕头市分别相继出台一系列
的政策配套文件,加快推进并不断完善“三旧”改造的实施进程。2011
年 6 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
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规函[2011]304 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出《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汕府办[2011]78 号)。根据粤建规函[2011]304 号文,为适应城
市的动态发展需求,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应“建立常态申报和动态调
校机制”,“应以半年为一个周期,根据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的动
态调整,相应调整三旧改造规划”;同时应“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
划在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中的法定地位”。汕府办[2011]78号文指出,
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电[2010]386号)的要求,汕头市已“组织各区
对三旧改造范围的地块补充图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
核查入库”,当前应“根据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的动态调整,相
应调整三旧改造规划”。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工作
要求、技术路线而编制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
充规划:2011 年 6月标图建库增改项目)》已于 2012年 5 月获汕头市人
民政府批复实施(汕府函[2012]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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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二轮补充规划:2011 年下半年、2012 年上半年标图建库增改项目)【方案】
2012 年 6月 7 日,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
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汕府[2012]75号),要求加快“三旧”改造专
项补充规划和项目控规的编制工作。2012 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汕三
旧办[2012]13号、汕三旧办[2012]17号),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市规划院
按照市国土局提供的 2011 年下半年、2012 年上半年中心城区标图建库
地块更新数据,参照《汕头市中心城区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补充规
划:2011 年 6 月标图建库增改项目)》的技术路线,编制本次中心城区
“三旧”改造补充规划。
二、城市发展背景
1、城市发展环境概况
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处韩江、榕江和练江出海口,市域面积
2064平方公里。汕头是我国首批经济特区之一,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
粤东中心城市、广东省副中心城市之一,也是全国著名侨乡。2003 年 3
月汕头市行政区划实施了重大调整,市域范围形成“六区一县”(金平、
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 6个区和南澳县)的行政架构,市区面
积由原来的 310 平方公里扩大到 1956 平方公里。2010 年,国务院批准
实施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汕头列为重点开发区域。2011 年,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汕头全市,自 5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站在行政区划调整的大背景及经济特区扩围的历史新起点
上,汕头迎来了 21 世纪第二个十年之初的战略机遇,社会经济及城乡
建设等各项事业将进入与城市发展环境相适应的调整提升发展阶段。
2、宏观层面规划编制情况
2003 年 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简称“02 版总规”)并予实施。02版总规虽然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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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二轮补充规划:2011 年下半年、2012 年上半年标图建库增改项目)【方案】
的适应性,但对汕头全市域的规划安排仍停留在城镇体系规划的层面
上,在如何实现大汕头一体化发展方面,尤其是协调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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