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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H-Y-T 173-2014 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研制及保存技术规范(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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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7.060;17.020

A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HY/T173—2014

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研制及保存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reparationandstorageof

referencematerialsforseawatercomponentanalysis

2014-06-25发布

2014-12-01实施

国家海洋局发布

I

HY/T173—2014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制备 1

5均匀性检验 5

6稳定性检验 6

7标准物质定值 6

8定值结果表示 6

9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保存 7

10标准物质的包装、贮存与运输 7

11标准物质认定证书 7

12标准物质的标签 7

参考文献 8

HY/T17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海燕、王正方、张仕勇、周青松。

1

HY/T173—2014

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研制及保存

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研制及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中无机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研制及保存,其他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可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1005—2005标准物质常用术语和定义

JJF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JJF1135—2005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3术语和定义

JJF1005—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标海水seawaterspikedwithreferencematerial(s)

以大洋海水作为基体,在其中加入一种(或多种)已知量值的元素或化学物制备而成的标准物质。

3.2

基体有证标准物质matrixcertifiedreferencematerial

通常是包含特性量的真实样品,它们以自然形式存在于自然环境中,也可以在此基体中加标。

4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制备

4.1海水标准物质的候选物

制备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宜选用大洋海水作为海水基体样品,然后加标;也可选用近岸海水作为直接定值用的候选物。如用于特定目的标准物质可选用该项目海域的海水作为海水基体样品,可直

接定值。未加标的海水直接制备成标准物质,并通过认定可成为基体有证标准物质。

4.2海水标准物质的制备

4.2.1采水工具

大洋采水用磁性塑料泵;近海采水可用复背式采水器等工程塑料采水器。采水前参照4.2.2.2将接

触海水的塑料部分清洗干净,并用现场海水冲洗。

2

HY/T173—2014

4.2.2贮存容器

4.2.2.1贮存容器的选择

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保存应根据标准物质的不同特性量选择特定的保存方法。海水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基体复杂,实验证明存放容器合适与否直接影响标准物质的稳定性。选择容器应避免该标准物质中的特性量被吸附或溶出。选择容器的材质应注意以下几点:

a)容器不能引起新的沾污。一般的玻璃在贮存水样时可溶出钠、钙、镁、硅、硼等元素,在定值这

些元素时不得使用玻璃容器,以防止新的污染;

b)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定值组分。一般的玻璃容器吸附金属,聚乙烯等塑料容器吸附有

机物质、磷酸盐和油类。在定值相应元素选择容器材质时应予以考虑;

c)容器材质不应与某些定值组分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在定值氟时,海水标准样品不能用玻璃瓶包装;

d)为了降低光敏作用应选用深色玻璃;

e)聚乙烯瓶适用于铜、铅、锌、镉、铬、铁、钴、镍、锰、砷、硒以及铝、钼、钒、锑、钡等标准样品;

f)中性玻璃瓶适用于硝酸盐、铵盐、亚硝酸盐等标准溶液,棕色玻璃瓶适用于碘酸盐等标准溶液;g)硬质玻璃安瓿瓶适用于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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