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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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科研成果奖励第条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术成果上水平、出精品、出效益,提升我院科研活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院科学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学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现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特制定本。
第条奖励范围
(1)论文类;
(2)专著类;
(3)优秀科研成果奖类;
(4)项目类
(5)科技发明类;
(6)艺术作品及其它类。第条各类奖励适用于知识产权归属我院所有的科研成果。
第条我院正式在编教师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同时署名“郑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给予全额奖。
第条凡未明确署名郑州师范学院的学术成果一律不予奖励。第条 奖励方式: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实行先登记后办理的制度;根据本规定标准,以现金方式每年定期集中办理奖励手续。
第条申请奖励者,须先将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院科研处交验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奖励手续。科学和技术会议索引(IST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ISSHP)书面收录的学术论文第条奖励的论文类刊物范围
(1)期刊类:包括《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SSCI)、《工程索引》(Engineering Index,EI)、《科学和技术会议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IST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Proceedings,ISSHP)、《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院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录的各类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及一般CN期刊。
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申请奖励时,必须提供权威检索单位提供的SCI、SSCI、EI收录证明,被EI收录的论文还应明确标识为光盘版或网络版。
(2)报刊类:《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中国教育报》、《中国科技报》等国家级报刊的理论版、学术版。
(3)会议类:中央、省委省政府部门和省级以上学术机构主办的国际、全国、全省学术讨论会上交流的论文。
() 论文奖励仅适用于各类期刊的正刊,发表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和各种论文集上的论文不予奖励。
()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若论文字数文科低于3000字、理科低于2000字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字数低于1500字的,奖励数额减少三分之一;国内重要学术期刊有被SCI、SSCI、EI收录的,论文取应该享受的最高额度一次性奖励
第条 论文奖励标准
(1)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2)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科学通报》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0000元;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和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书面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被工程索引(E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书面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被科学和技术会议索引(IST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ISSHP)书面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3)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000元,要点摘录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高等学院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化学文摘》、《心理学文摘》等国际类或国家级文摘转摘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4)在规定的国家重要学术期刊(见附件1)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在SCI、SSCI、EI收录的中国期刊源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5)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00元,在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6)在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7)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和学术版上发表的论文,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0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000元,1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2000元;在《中国教育报》、《中国科技报》及其他国家级报刊理论版和学术版上发表的论文,2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00元,1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1000元。
(8)在中央部委和国家一、二级学术机构主办的国际和全国学术讨论会上交流的论文(有宣读证明)并正式收入论文集的,每篇奖励1000元;在省委省政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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