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F 068-2020 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8部分:隐私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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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F068-2020
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第8部分:隐私政策
Mobileintelligentterminalandapplicationsoftwareuserpersonal
informationprotectionimplementationguide—Part8:Personal
informationcollectionanduserules
2020-08-24发布2020-08-24实施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
I
T/TAF068-2020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定义 1
4制定、发布、修改的原则 1
4.1制定原则 1
4.2发布原则 1
4.3修改原则 2
5隐私政策内容 2
6各业务功能采集、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目的、方式、频率 2
7个人信息的保存与保护 3
7.1个人信息的保存 3
7.2个人信息的保护 3
8个人信息主体享有的权利 3
9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3
10cookies和同类技术 3
11第三方SDK 4
12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 4
13个人信息主体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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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燕丽华、石中金、马慧、宁华、吕富生、衣强、李腾、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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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随着“网络时代”的全面到来,在新技术的冲击下,隐私泄露事件频发;审视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软件隐私政策,存在同质化、粗造化、冗余化,重点不突出与一揽子告知同意并存等问题。重视并构建严密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应当是信息时代和互联网社会的标配。
本标准针对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软件隐私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隐私政策的标准,应当涵盖的内容及展示方式等,是对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隐私政策的引导。同时,本标准通过细化隐私政策各环节的内容,以促进产业发展与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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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移动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第8部分:隐
私政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隐私政策内容及制定程序应当遵循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各类个人信息控制者制定、发布、修改隐私政策活动,也适用于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隐私政策制定、发布、公示、修改活动及具体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35273-2020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25069-2010信息安全技术_术语
3术语、定义
GB/T25069-2010、GB/T35273-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5069-2010、GB/T35273-202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采集
产品或服务获取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个人信息主体本地设备内,供个人信息主体本地操作,不上传至软件提供者的行为。
4制定、发布、修改的原则
4.1制定原则
制定、发布隐私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隐私政策应当单独成文,而非包含在用户协议中,在命名上可采用“隐私政策”、“隐私政策”等;
b)隐私政策所告知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c)隐私政策的内容应当易于阅读。字体、大小、颜色、间距、清晰度、语种等不应造成阅读障碍,是否造成障碍以一般人理解为限;隐私政策应突出重点,在具体规则前宜设置阅读导航,对涉及个人敏感信息收集、共享、转让、用户权益等重点条款宜重点提示。
4.2发布原则
a)隐私政策应公开发布且易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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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在首次运行时提示用户阅读;
c)在进入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软件界面后,访问时不应多于4次点击;
d)